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编号: TC001160

香港税局发出2023/24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

2024-05-06 17:31:53

税务局(五月二日)发出约244万份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并促请纳税人准时递交。一般人士的交表限期为一个月(即六月三日或之前),而经营独资业务人士的限期则为三个月(即八月二日或之前)。选择网上报税的人士可自动获延期一个月(即一般人士可自动延至七月三日,经营独资业务人士则自动延至九月二日)。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主持记者会,介绍填报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事宜,报告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的税收情况,并简介利得税电子报税最新功能。


他表示,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了宽减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3,000元为上限;以及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将实施标准税率两级制。


此外,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宣布,提高与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限额。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与在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出生的子女同住的合资格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其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除上限将由现时的100,000元增至120,000元。


落实以上三项税务措施的条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建议的税款宽减将会在评税中反映;而在计算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薪俸税暂缴税款时,税务局会按合资格的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厘定其可容许作出扣除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款额,及于适用的个案采用两级制标准税率。


谭大鹏亦简介了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中另一项税务措施的建议。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将设立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每个课税年度的最高扣除额为100,000元。当局将开展有关立法程序以落实该建议。


税务局鼓励纳税人透过「税务易」电子服务平台提交报税表,不但方便、安全和环保,更可确保报税表能准时送达税务局。「智方便+」用户亦可透过数码签署功能在网上签署及递交电子报税表。


税务局亦提醒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报税表的纳税人,须留意投寄时有否支付足额邮资。


纳税人在填表时如有疑问,可登入税务局网页浏览「网上税务讲座」的资讯(www.ird.gov.hk/chi/tax/esem_ctr.htm),或在「问答专栏」提出问题。由今日至六月三日期间,税务局额外调配职员接听查询热线187 8022,并延长查询热线服务时间:星期一至五延长至下午七时,星期六由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税务局去年推出新模式的利得税电子报税措施,让法团及业务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税务局指出已于今年四月在「税务易」推出经优化的利得税电子报税版本,以提升及更新其功能。有关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详情,可参阅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tax/bus_epf.htm和 www.ird.gov.hk/chi/tax/bus_ixbrl.htm)。


此外,谭大鹏提醒纳税人须提防声称由税务局发出的欺诈电邮。他表示,税务局只会以指定电邮地址(e_alert@ird.gov.hk)通知纳税人登入「税务易」帐户查阅税务状况,不会在电邮中附上超连结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个人、银行帐户或信用卡资料。纳税人应提高警觉,不要开启可疑电邮。


瑞丰德永的优势

  • 50
    办事处
    全球50多个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
  • 9,000+
    职员
    包括资深的专业领导层和拥有各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 20万+
    客户
    包括财富杂志全球500强至初创公司等不同规模的企业。
  • 3950亿美元
    资产行政管理
    资产行政管理规模达3950亿美元。
  • 1,400+
    港股上市公司
    为1400家港股上市公司提供投资者和首次招股等服务。
  • >50%
    全球500强企业
    为《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50%的企业提供服务。

资质与荣誉

  •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001160、TC001060、TC001056
  • 香港公益金铭谢状
  • 香港小童群益会杰出商界企业义工奖
  •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社会资本动力奖」
  • 香港最优秀企业大奖
  • 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中国授权代理机构
  • 阿联酋一级代理
  • 香港货品编码协会一级代理
  • 香港中国商会董理事会常务理事
  • 香港职业介绍所牌照

专家团队

Kim Jenkins
集团行政总裁
张海亮
卓佳大中华区行政总裁
蒋梦南
瑞丰德永负责人
王国勇
行政总裁
新加坡
叶国亮
行政总裁及董事总经理
马来西亚/纳闽
Scott Sato
行政总裁
日本
伊恩 · 康明斯
行政总裁 – 离岸
开曼群岛/巴巴多斯/BVI/美国业务
John Rowe
董事总经理
英国
Nick Messum
董事总经理及离岸地区财务总裁
BVI
Dyland Mah
行政总裁
泰国 / 越南

典型客户

公司注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