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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最新消息


  • 香港利得税税率

    香港利得税税率:一般税率(适用于 2008/09 及其后的课税年度)法团:16.5%,法团以外的人士:15%;两级制税率(适用于 2018/19 及其后的课税年度)法团: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8.2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6.5%,法团以外的人士: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 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2020-03-23 18:19:06
  • 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香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2020-03-23 18: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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