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编号: TC001160

厄瓜多尔公司注册

2019-03-14 09:07:32

  一.厄瓜多尔简介

  厄瓜多尔,第一大城市为瓜亚基尔(Guayaquil),是一个位于南美洲西北部的国家,北与哥伦比亚相邻,南接秘鲁。

  厄瓜多尔的经济主要以农牧业等第一产业为主。主张积极发展同亚太地区国家的政治与经贸关系。要求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同85个国家保持外交关系。中国和厄瓜多尔建交以来,关系发展顺利。双方政治上保持高层往来,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日益密切,在国际事务中相互理解和支持。

  投资须知

  批准手续:

  总体上,外国投资者无须事先获取批准,厄大部分领域对外国资本是开放的。

  注册手续:

  中央银行对外国投资的注册时间为45天,其目的主要是起统计作用,也是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外国投资:

  外国投资分中性投资、地区内投资或外国投资。厄瓜多尔对外资的法律规定有:《对外贸易与投资法(LEXI)》、《投资促进与保障法》、《安第斯第291号和第292号决议》以及有关国际协定等。《安第斯第291号决议》对投资有3种界定:由安第斯共同体指定的公共金融部门的投资为中性投资;安第斯共同体内的投资为地区内投资;来自其他国家的投资等,均为外国投资。

  税收:

  最高税率25%。对再投资部分只征收15%。如果外国投资(指新项目或扩大生产的投资)超过50万美元,可连续10年享受20%税率。

  征用:

  禁止非正当征用。根据厄瓜多尔法律规定,未经正常程序和正当补偿,禁止对投资进行征用和充公。

  资金返回:

  绝对自由。厄瓜多尔对投资者的资金(包括利润、出售股份收入或任何投资所得收入)的返回没有任何限制,而且美元化降低了投资者的汇兑风险和国家对外汇的控制。

  特殊规定:

  在厄瓜多尔自由区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还可享受特殊待遇,如《加工贸易法》规定的优惠待遇。

  安第斯优惠待遇:

  对外国投资开放。安第斯共同体对成员国内的投资实施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同样适用来自成员国外的外国投资者。

  优惠关税待遇:

  外国投资可享受拉美一体化组织、美国欧盟普惠制以及厄瓜多尔《安第斯贸易促进及铲除毒品法》(美国)的优惠关税待遇。

  特别法律保障:

  外国投资者可与国家签订合同。如投资额达到2500万美元,可获得国家法律保障,即因法律修改影响到投资项目,可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投资鼓励政策:

  10-12年免税政策。2005年11月18日,厄瓜多尔颁布的投资鼓励法,对在一些领域(如水电工程、炼油、高技术通讯设备及器材、深水港口建设和厄不能生产的工农业机械设备等),投资实行一定年限的免税待遇。其中,基多和瓜亚基尔为10年,其它省市12年。优惠待遇包括:免除所得税、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进口关税、公司组建税等。该法还规定,应有关市政府要求的投资,市政税可免95%(由各市政府掌握)。

  投资保护协定:

  厄瓜多尔已与德国、阿根廷、智利、西班牙、美国、意大利、中国等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

  争议解决:

  仲裁及其他方式。除非投资合同另有规定,厄瓜多尔法律允许国内和国际仲裁,也可进行调解,某种情况下也接受外国司法裁决。

  公司组建:

  公司架构决定相应的责任。公司须按厄公司总监署批准的公共章程组建,并在商业注册局登记注册。公司需加入相应的协会并取得市政府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手续自公共章程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妥。

  自然人:

  无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可在获得营业执照、履行了注册登记并建立了基础帐目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但业主须对所有责任完全负责。外国人须有移民批准。

  单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有履约能力的自然人可成立单人公司(Empresa Unipersonal),从事特定的经济活动并只负规定的有限责任。投资额应不低于10个月最低工资之和(目前为1600美元),也不受公司总监署的监督。

  有限责任公司:

  这类公司以集体有限责任名义组成,公司的转让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虽然外国人可以成为此类公司的合伙人,但不能成为外国股份公司。这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少为400美元。公司成立时须至少支付50%的资本,其余的在一年内缴清。公司需每年从利润中提出5%作为公司的储备金,直到该储备金达到公司资本的20%,以保证公司应缴费用。如果公司的亏损累计达储备金的100%和公司资本的50%,公司可以进行清算。

  合伙公司:

  这类公司由两个以上协议合伙人组成,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最近几年不再成立这类公司。

  简单两合公司:

  由主合伙方和有限责任合伙方组成。主方代表公司对外,但也规定责任有限方不能只出资而不参加公司管理。最近几年不再成立这类公司。

  股份制两合公司:

  是两合公司的一种,根据股份比例负有限责任。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并有权获得超出其公司参股的利润分成。这类公司至少10%资本应确定为不可交易的股份。最近几年不再成立这类公司。

  股份公司:

  根据股份投资比例负有限责任。这类公司至少须有2个股东。公司法人代表、股东及外部审计师须居住在厄瓜多尔。公司注册资本至少为800美元,公司成立时须支付注册资本的25%,其余部分在2年之内缴清。公司累计亏损达储备金的100%和公司资本的50%时公司可清算。

  外国分公司:

  在当地经营并受当地监督。外国公司可在厄瓜多尔成立分公司。注册时须向公司注册的主管部门提交其本国总公司章程及证明文件,批准在国外经营的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注册资本至少2000美元。

  外部审计:

  以下公司需拥有外部审计师:1. 股份超过10万美元的外国分公司、有外国公司参与的联营公司、其它股份制合资企业;2. 股份超过100万美元的国内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瑞丰德永的优势

  • 50
    办事处
    全球50多个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
  • 9,000+
    职员
    包括资深的专业领导层和拥有各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 20万+
    客户
    包括财富杂志全球500强至初创公司等不同规模的企业。
  • 3950亿美元
    资产行政管理
    资产行政管理规模达3950亿美元。
  • 1,400+
    港股上市公司
    为1400家港股上市公司提供投资者和首次招股等服务。
  • >50%
    全球500强企业
    为《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50%的企业提供服务。

资质与荣誉

  •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001160、TC001060、TC001056
  • 香港公益金铭谢状
  • 香港小童群益会杰出商界企业义工奖
  •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社会资本动力奖」
  • 香港最优秀企业大奖
  • 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中国授权代理机构
  • 阿联酋一级代理
  • 香港货品编码协会一级代理
  • 香港中国商会董理事会常务理事
  • 香港职业介绍所牌照

专家团队

Kim Jenkins
集团行政总裁
张海亮
卓佳大中华区行政总裁
蒋梦南
瑞丰德永负责人
王国勇
行政总裁
新加坡
叶国亮
行政总裁及董事总经理
马来西亚/纳闽
Scott Sato
行政总裁
日本
伊恩 · 康明斯
行政总裁 – 离岸
开曼群岛/巴巴多斯/BVI/美国业务
John Rowe
董事总经理
英国
Nick Messum
董事总经理及离岸地区财务总裁
BVI
Dyland Mah
行政总裁
泰国 / 越南

典型客户

公司注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