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税务合规的必要性
全球税收透明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席卷而来。共同申报准则(CRS)的全面实施,加之中国税务机关对跨境税收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特别是2025年初多地税务机关协同开展的针对个人境外收入未申报的集中稽查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税务居民(通常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负有就其来源于全球的所得(包括中国境外所得)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义务。
OECD最新数据显示,CRS框架下已实现超过1.3亿个金融账户的信息交换,涉及资产规模突破12万亿美元。
CRS与中国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加强的共同作用下,高净值人士应将税务合规置于跨境资产配置与财富管理的优先地位,保障跨境财富合规。
中国税务居民境外所得的类型与税率
1、股息、红利所得:来源于境外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适用税率为20%。
2、财产转让所得(资本利得):如买卖境外的股票、基金、房产等实现的增值收益,适用税率为20%。计算公式通常为:(卖出价 - 原买入价 - 合理税费)× 20%。
3、利息所得:来源于境外银行存款、债券等的利息,适用税率为20%。
4、其他综合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需与境内所得合并,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5、经营所得:如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6、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也适用20%税率。
未合规申报的后果与风险
1、未申报/逾期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偷税(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偷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将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补税不等于资金合规:即使补缴了税款,并不代表账户内资金的来源和跨境转移行为本身符合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和反洗钱规走。
在全球化资产配置的时代,跨境财富合规的本质是法律、税务、身份的三重博弈。高净值人士务必遵循“早规划、多工具、全合规”的原则。了解和运用跨境资产规划的规则,实现财富的稳健传承。
RICHFUL瑞丰的优势
资质与荣誉
专家团队
Melanie Fitzpatrick
首席目标与人事官
Jonathon Clifton
集团常务董事-企业解决方案
蒋梦南
Vistra卓佳执行董事,RICHFUL瑞丰总经理
典型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