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专利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关于专利申请很多人有一些误解,主要体现在:
误区一:产品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稳中求进”的心理,在产品还未问世、市场还未开拓时,保留了申请专利的权利;也有企业误以为申请专利必须要有实际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没有成型或投入生产便无法进行。
上述错误想法将会导致如下结果:
(1)专利因丧失新颖性而无法取得授权。
(2)即使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将处在不稳定状态中,面临维权难的风险。
新颖性,是企业取得专利授权的要件之一,指在企业申请专利前,该专利不属于为公众所知的技术、设计且没有在先的抵触申请。所以一旦投入生产流通,该专利也会因企业自身的使用行为而公开,丧失新颖性,此时如果遇到他人侵权,企业因没有专利权在手而无法阻止他人搭顺风车,即便专利侥幸得到授权,诉讼过程中也可能面临被侵权者提起无效的风险,白白给别人做了嫁衣!
误区二:以为取得专利证就可以得到稳定保护
许多企业认为取得了专利证书,其专利便能得到稳定的保护,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认知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观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有权利人就同样的技术或设计特征申请过专利,在后申请的专利也仍有可能被授权。一旦他人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申请,那么该专利便会面临被无效的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企业在取得专利授权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针对该实用新型或是外观设计的专利评价报告,由该评价报告出具的正面结论一定程度可作为专利稳定性的依据,必要时也可作为应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误区三:专利技术更新迭代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部分企业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能获得永久的保护,忽视了后续的研发工作,或即使是研发出了新的技术及改进方案,也未再申请专利。
这种错误的认知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在技术迭代革新迅速的时代,当他人对该产品进行了新的改进并经审查取得专利时,便能“反客为主”成为制约原专利权人的行使权利的因素,限制原专利权人专利技术更新迭代的同时也极易使原专利权人成为“侵权方”。
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前的重要事项:提供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主要用于记载和呈现技术相关内容的,包括该技术的具体实现方式、如何解决问题的、带来了何种效果等内容,方便专利代理师理解相关技术内容并进行撰写。
技术交底的形式不限于文字、图形、视频、语音、实物等,只要能帮助专利代理师理解技术内容的载体均可。
2、注意费用缴纳时限
申请阶段,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需缴纳申请费;对于发明专利,还需在申请日起三年内缴纳实审费。办登阶段,需在办登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内缴纳专利年费。
3、答复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专利审查阶段,审查员可能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通知书的答复是决定专利是否能获得授权的重要因素,应对答复时应注意:
(1)注意答复时限。
(2)修改不得超范围。这个范围主要是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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