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解读
在日益纷繁的全球经济环境下,转让定价 (Transfer Pricing)是跨国公司不可回避的税务问题之一。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相当常见,其一般做法是:高税辖区的企业 (如,台湾) 向低税辖区 (如,香港或其他零税率辖区-BVI) 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辖区企业向其高税辖区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一来,利润就从高税辖区转移到低税辖区,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减轻税负的目的。但事实上,这相当危险,越来越多辖区的税收主管部门开始将转让定价纳入监管范围,香港税务局相继公布转让定价法规和相关执行指引,便是一个体现。
转让定价法规及其影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6年加入OECD为实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而设的合作框架,以打击BEPS活动,随后在2017年公布公众咨询结果后,在同年12月份刊登了税务(修订)(第6条)条例草案(《修订条例草案》)。香港立法会在2018年通过了该修订条例,该条例除了引入转让定价规管框架及OECD建议的转让定价文档要求外,还包括其他的建议改革措施,以符合OECD BEFS方案的四项最低标准。修订条例的通过标志着香港转让定价法规正式完成立法。同时,法案委员会确认,新法案的发布将不会改变香港沿用多年的地域来源征税原则。
那么,转让定价法规对香港纳税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第一,转让定价调查,如果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了交易,而且因交易价格有别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也就是违法独立定价原则),而使其获得了香港的税项利益,包括课税利润的减少或亏损的增加,香港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的利润进行调增,或对其亏损进行调减。除非纳税人能够证明其已采取了合理的方法,确定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价格,否则香港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将最多可达因转让定价调整而少征税款的100%。
第二,转让定价文档的准备,香港引入OECD提出的三层转让定价文档要求,也就是总体档案(master file)、分部档案(local file)以及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
转让定价文档的要求
1.提交时间及对象
除符合一定条件的豁免情况外, 集团的香港实体与关联实体进行交易时,需要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
1)根据《税务条例》第 58C(2)(a) 条,香港实体必须在其会计期间结束后 9 个月内准备一份总体档案和一份分部档案。(豁免情况除外)
2)要求适用于 2018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
3)香港实体必须在利得税申报表和补充表格 S2 中声明是否需要准备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应在税务局要求时准备好提交。
*香港实体:指集团内任何独立业务单位或常设机构,且为香港税务居民。
2.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的准备要求
1)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必须以英文或中文编制;
2)如香港实体需预备分部档案,则同时需预备总体档案;
3)文档可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留;
4)香港实体必须每年审阅和更新其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但是,如果受控交易的相关情况在各年度内保持一致,则分部档案中的某些信息(例如基准研究和相关交易的可比性描述)可以带往以后年度,最长为 3 年;
5)香港实体需保存该等档案 7 年
3.可豁免准备转让定价文档的情况
1)业务规模下可豁免的条件
满足以下任何两个条件的香港实体,无需为会计期间编制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
2)受控交易金额下可豁免的条件
如香港实体在某会计期间进行的某类受控交易总额不超过以下规定的门槛,则该实体无须就该类交易准备分部档案。
*每种受控交易的门槛适用于同一类交易的总金额。受控交易可以是收入项目或费用项目。每项交易应单独考虑,不应相互抵销。此外,应将交易的独立交易金额加总以确定是否超过门槛。
4.违规处罚
1)若香港实体未能根据第 58C条所列要求准备总体档案及分部档案,则税务局可根据《税 务条例》第 80(2Q) 条对该实体提出检控。
2)一经定罪,该香港实体可被处以第 5 级罚款(即 50,000港元),而法庭可根据《税务条 例》第 80(2R) 条命令该实体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其未完成的行为。如香港实体未能遵守法庭命令,则根据《税务条例》第 80(2S) 条定罪后,可进一步被处以第 6 级罚款(即 100,000港元)。
如何加强转让定价文档合规性的管理
近期我们观察到,香港税务局向部分香港地区纳税人发出“转让定价文档 – 总体档案及分部档案”表格(简称“IR1475表格”)的频率有上升的趋势,同时对部分纳税人在利得税申报表补充表格S2 – 转让定价(简称“S2表格”)所申报的总体档案和分部档案准备义务提出质疑。可见,香港税务局对转让定价文档合规性的监管正在进一步加强。因此,卓佳瑞丰建议跨国企业集团应从以下角度考虑采取措施:
1.确保转让定价文档符合法规规定;
2.定期审视转让定价安排,以提升合规性并降低潜在风险;
3.确保合理转让定价政策的准确实施
卓佳瑞丰的优势
1.卓佳瑞丰与中国和香港税务机关采用相同的数据库 ;
2.卓佳瑞丰的服务费更具竞争力 ;
3.卓佳瑞丰非客户的审计师或税务代表 – 更具独立性;
4.卓佳瑞丰可一站式为客户预备集团的中国、香港及其他亚洲地区的转让定价文件 ;
5.卓佳瑞丰的服务还包括预备客户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公司的转让定价文件
卓佳瑞丰的服务
1.内部审视
• 审视现行转让定价政策,以及进行可比性分析,以找出合适的定价或利润水平;
• 对比客户与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利润水平 ;
• 识别转让定价风险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2.策略规划
• 进行前瞻性分析,以完善功能及风险分配;
• 通过适当的安排提高税务效益;
• 制定全球性的转让定价应对策略;
• 协助管理层实施和监察新的营运模式和转让定价政策
3.转让定价文档
• 审查关联交易有关的合同、功能和风险,以及运营安排;
• 准备转让定价文档,包括可比性分析,以支持现有或拟议转让定价政策;
• 定期审视转让定价政策,以使其继续符合最新的转让定价法规以及行业变化
4.转让定价辩护
• 处理税务机构提出的疑问;
• 准备辩护文件,以应对税务机构的质询;
• 与税务机关协商沟通,以解决税务上的争议
卓佳瑞丰见解
税收环境的不断变化给企业的转让定价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今愈加严格的转让定价监管环境之下,卓佳瑞丰建议企业应充分了解调查动向并积极面对现存的风险,主动加强日常转让定价管理手段,定期评估转让定价风险并尽早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卓佳瑞丰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税务合规和转让定价运营管理效率持续优化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和税收政策环境中持续提升税务合规水平,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我们的转让定价服务团队可以提供合适的税务工具、本地化团队和最新、最全面的政策解读及专业知识,为您提供战略建议和方案,帮助您实现商业目标。如有任何需求或帮助,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络。
RICHFUL瑞丰的优势
资质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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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南
Vistra卓佳执行董事,RICHFUL瑞丰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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