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主板上市
要求及条件: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香港创业板上市
1、财务要求:
(1)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前两年营业现金流合计 ≥ HK$3,000万
(2)市值 ≥ HK$1.5亿
2、其他要求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 (如上市时市值 > 100亿港元可减至15%)
(1)至少100名股东
(2)管理层最近两年不变
(3)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
(4)至少三名独立董事 ,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5)要求每一季度提交财务报告
香港SPAC上市
SPAC上市原则上也是买壳的一种,SPAC是一种空壳公司,上市集资的目的是在上市后一段预设时间内收购(SPAC并购交易)一家公司(SPAC并购目标)。香港SPAC上市机制于2022年1月正式生效。
香港SPAC上市条件:
1、分配对象:仅限专业投资者才可认购和买卖SPAC证券
2、分配规则:至少有75 名专业投资者,当中至少20 名须为机构专业投资者,而此等机构专业投资者必须持有至少75%的待上市证券
3、发行价:至少为10港元
4、首发募集资金总额:至少为10亿港元
5、存续期限:SPAC须在24个月内刊发SPAC并购公告并在36个月内完成SPAC并购交易(可申请延期)
RICHFUL瑞丰的优势
资质与荣誉
专家团队
Melanie Fitzpatrick
首席目标与人事官
Jonathon Clifton
集团常务董事-企业解决方案
蒋梦南
Vistra卓佳执行董事,RICHFUL瑞丰总经理
典型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