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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8.28 ⌈把握90天窗口期⌋离岸信托个税新规解读与合规应对

2026-08-20 09:53:14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外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公告),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境外信托设立、存续、终止各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则,标志着离岸信托正式进入穿透式征管时代。


根据公告规定,境内居民个人设立的境外信托,其未分配收益原则上应按年视同分配并申报纳税;存量信托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报,目前距90天补报窗口截止日(2026年10月22日)仅剩不足两月。这一新政对持有或计划设立离岸信托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影响深远。


面对新规落地,如何准确理解政策要点?如何完成合规申报与缴税?在新监管框架下,海外资产布局又该如何重新规划?


为此,我们特举办本次网络研讨会,由跨境税务领域专家、RICHFUL瑞丰执行董事、华东区域总经理张帅女士,为大家带来21号公告的深度解读与实务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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