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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类信托产品风险特征及其信用评级初探2

信托产品运营模式简介——以房地产信托为例
和一般信托产品相同,房地产信托有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两大类,但其操作模式比较多样。资金信托下主要有债权型,股权型,夹层模式和收益权转让型,财产权信托一般为收益权财产信托模式。此外,还有房地产基金型信托等。本文列举的风险事件相关信托计划对这些模式基本都有涉及。
 (1)资金信托——贷款型模式
贷款模式下,[杭州瑞丰注册香港公司]市场中的投资者同时也是委托人将资金托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成立信托计划,与投资者签订信托合同。同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将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贷给开发商进行债权投资,开发商定期支付利息并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偿还本金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收益并于信托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期收益和偿还本金。其交易结构通常如图8
 (2)资金信托——股权型模式
股权投资模式下,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一般是收购股权或增资扩股的形式。一些信托计划中项目公司或关联第三方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后溢价回购信托公司持有的股权。由于股权在清偿顺序中劣后于债权,与项目公司共担经营风险的程度更高,因此信托公司通常需要派出财务人员监督财务和董事、监事等监督公司运营和经营决策,行使股东权利。
2010年之前信托公司股权模式通常设计为“股权+回购”结构,即附加回购条款,这一方式很多时候仅仅是为了避开监管部门对融资类产品的制约因素。如银监会要求融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必须满足“四三二”要求;同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信托管理中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银监会2010年初的文件明确,此种方式的投资视同发放房地产信托贷款,因此“股权+回购”结构被逐渐摒弃。
债权和股权模式被认为房地产信托中最基础的两种运营模式,其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领域和运用方式也有较大差别。
 (3)资金信托——夹层模式
夹层模式兼有贷款类和股权类房地产信托的特点,通常采用股权和债权组合来满足开发商对项目资金的需求。目前,也有可转债和优先股等形式。可转债的形式即信托资金首先以债权投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同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债权可转换为股权。优先股形式即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但约定了一系列优先分红和投资本金保障机制。风险、收益以及对公司或者项目的要求也介于股权和债权模式之间。
(4)资金信托——收益权模式
与前面模式主要不同的是,信托资金投资的是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而不是所有权。由于资产收益权只是《物权法》中基础资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中的“收益”权能,无法独立于所有权存在,资产的权利人仍然是融资方,融资方理论上仍有权对特定资产及其收益权进行再次处分。
因此,信托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会对基础资产设置抵押从而避免基础资产被融资方再行处分的风险。当然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后面的收益权财产信托模式。
这里,为了帮助更好地区别于下文收益权财产模式,我们可以使用表1中“昆山纯高项目”信托计划这一涉及收益权资金信托和收益权财产信托争议的案例来演示该模式下交易结构,若昆山纯高项目采用资金信托下收益权模式,则交易结构如图10
(5)财产权信托——收益权财产模式
信托具有的财产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的特点,这是财产信托用于融资的基础。该模式下,特定资产收益权为信托财产,融资方通常为信托财产委托人,即融资方将其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给信托公司,形成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信托计划成立的同时由信托公司向投资人发售优先受益权份额,募集资金作为信托优先受益权的对价由信托公司交付融资方,完成融资。由于收益权的特质,信托公司也需要通过对基础资产设置抵押避免再处分风险。但该模式下,融资方是委托人,和受托人是信托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就该事项已经签订了信托合同,这就对抵押登记造成了困难。
实际操作中,正如中昆山纯高信托案例,信托公司会和融资方另外再签署一份贷款合同用于基础资产抵押,而这也就导致了阴阳合同的出现,一旦融资方违约或是诉之法律,该模式将面临很大风险。同样以昆山纯高项目信托计划为例,财产信托模式下交易结构。
以上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均有涉及收益权相关模式,但经常造成混淆,实际上,这两种模式从信托各基本元素看其实是有本质差别的。
2012年以来遭遇兑付危机的信托计划分析
吉林信托: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联强国际大厦”项目商业物业装修及偿还前期开发贷款。不同于业内10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收益的普遍做法,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23天,业界质疑项目方还款出现问题。
风控措施
1、财产抵押: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将目标项目联强国际大厦裙房3-5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1494平方米抵押,评估价值为5.8亿元,抵押率34.4%
2、第三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南京联强大厦曾在土建阶段因缺乏资金,国内公开转让项目。后该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盘活,2011年取得销售许可证。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项目租售不力,未能按照预期销售,项目方无法按期支付导致信托公司违约。同时项目方再无可抵押资产加剧项目方资金链紧张。
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计划延后兑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盘。  
华澳信托: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名为工商企业委托贷款,实为房地产项目委托贷发放贷款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和日常经营周转该信托计划运作仅半年,因“长信2号”兑付不利,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董事长及多家实德关联公司。
风控措施
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
危机原因
大连实德董事长因涉嫌经济案件,被相关部门调查并控制。该信托计划最终投向是房地产开发,同时信托对应部分被质押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此前华澳信托“长信2号”本金未及时兑付,引发业界质疑这两款产品能否如期兑付。
事件处理结果
双方庭外达成和解,“长盈11号”计划项下抵()押物,华澳信托为第一顺位抵押或质押,如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澳信托对上述资产及实德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以保证产品兑付。
中融信托:鄂尔多斯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股权投资投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改造和城市之巅两大房地产项目受宏观经济影响,鄂尔多斯2012年房价大跌,大批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当地多款信托资金有被挪作偿还民间借贷之疑。
风控措施
1、信托公司持有项目公司96%股权,凯创地产以其大部分收益保证信托投资收益。
2、产品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比0.75:1 ,有效控制产品风险。
危机原因
项目方开发资质为四级,实力较弱。当地政府在棚户改造中资金紧张,完工遥遥无期,而“城市之巅”项目也已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发布公告,信托计划于2012.10.24提前结束,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
中融信托: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股权投资凯悦中心项目的建设及约定的其他合法资金用途。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违约还款,中融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抵押资产评估价缩水高达38.85%,引起业界关注。
风控措施
1、凯悦中心1-5层商业部分在建工程抵押。
2、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2011年,青岛凯悦曾因四川信托接盘未果而名声大噪,成为业界著名的“烂尾”信托。抵押物价值虚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中高端楼盘去化速度和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畅是危机爆发的原因。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以“刚性兑付”原则在信托计划约定期限如约兑付。之后,信托计划对应的房产被公示拍卖,历经三轮,终于在20131月完成拍卖,成交总额6.4亿元。
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 购买舒斯贝尔“黄岛综合项目”和乾正置业“温泉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该青岛海景高端楼盘,因项目公司工程进度停滞,于法院司法申请拍卖青岛黄岛区和即墨温泉镇的两宗抵押土地,底价7.89亿元。
风控措施
1、产品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的次级受益权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股权和股东债权认购,在利益分配顺序上劣后于优先级受益权;
2、三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信信托,评估价值为127,511万元;
3、信托公司拥有项目公司一50%股权,拥有项目公司二100%股权,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危机原因
舒斯贝尔项目定位高端别墅,受国家宏观调控大。信托项目设立时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拆迁问题与当地区政府产生纠纷,未能如期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拖欠员工工资,通过销售回款以支付信托计划本金收益无望。
事件处理结果
由于证照不齐、融资成本过高,无人接盘。相关抵押物于201318日公开拍卖,但首轮流拍。中信信托于224日先行兑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份额。直至524日,经过四轮拍卖,中信信托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信托资产共收回资金6.5亿元,覆盖本息支付。
安信信托: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 2亿元投入泰宇花苑项目后续开发建设,2亿元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及公司外部借款。“泰宇花苑”项目楼盘已停工近一年,公司负责人已于201271日由上海浦东出境,出逃前其将建行账户中的4亿元预售款全部提走。
风控措施
1、两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7.7亿地块以第一顺位抵押,价值3.8亿地块以第二顺位抵押。初始抵押率45.21%20122月后34.78%
2、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2011年温州楼市进入谷底,当地爆发多起过度民间借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项目方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数额4.9亿左右,同时泰宇花苑的实际销售价格没有达到预期。
评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升值”为由,将原估价为3.69亿元的两地块评估价抬高至11.5亿元,使得泰宇顺利从安信信托方面融得4亿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
温州市平阳县政府与安信信托就接盘进行协商,之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2013426日到期的2亿元信托份额,从而保证该部分信托份额到期兑付。同时,320日,安信信托收到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借款人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安信信托4亿元信托贷款本金,以及挪用2000万信托保证金的事实。
五矿信托: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股权投资购买“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三、四期特定资产收益权及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2013年初,五矿信托对荣腾置业还款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回笼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本息,五矿信托督促加快销售未果,最终提出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风控措施
1、房地产抵押:“荣丰休闲购物广场”一、二期商铺抵押,预评估价11.33亿元;
2、股权质押: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质押;
3、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荣腾置业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荣丰休闲购物中心的销售不力或是荣腾置业无力偿还借款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五矿信托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物的债权数额仅2亿元,为4亿信托融资额一半。且被抵押物业还存在其他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数额6亿元。
事件处理结果
五矿信托表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201343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同时五矿信托向荣腾置业进行追索,但后者并无力偿还,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
四川信托:浙江舟山洋城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类) 用于购买洋城锦都置业项目资产收益权,进而用于锦都二期大洋山岛商务中心项目建设。洋城锦都置业名下的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在2012年初就一直处在停建状态,项目回款并不足以偿还信托。
风控措施
1、嵊泗洋山新城第050-051号和102-127号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估值3.17亿元。
2、锦都置业100%股权质押给受托人,实现完全控股,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3、浙江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晓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早在信托计划前,该公司已资金周转困难,信托资金的介入仅短暂地激活了该企业,2012年初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又陷入停建状态。同时,由于房地产严格调控,舟山等三四线城市房子难卖,且锦都因为一期项目交房多次违约,名声较差,销售低迷。
事件处理结果
四川信托和洋城锦都置业共同找到一家浙江当地企业接盘,承接了信托贷款债权和抵押,信托37日到期兑付,信托计划由集合变身单一信托。但债权置换后,锦都置业仍无偿还能力,四川信托在7月已向舟山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资产并准备进行处置。
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未披露高远拖欠第三、四期利息,中泰信托于201212月将起诉书交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以及180多万元利息、罚息。
风控措施
1、高远控股将其拥有的66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危机原因
“上海高远”由于前期为多家公司担保受到牵连,后期自身资金链紧张而筹借较多高利贷。从2012年下半年就陷入危机、濒临倒闭,2013 年初,债权人已开始清算公司资产。
事件处理结果
未披露。
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2.5亿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其余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江湾23-5地块项目建设。信托计划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被曝由于借贷纠纷陷入债务危机,并由于部分债务已经到期形成诉讼,录润置业也卷入其中。
风控措施
1、信托受益权结构化设计,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比例为2.4:1
2、受托人持有项目公司98.84%的股份,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
3、邹蕴玉及上海高远置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2012以来,所开发项目工程进度的严重缓慢,直至20136月项目现场还是空地,工程方表示处于打桩阶段。同时20131月,该信托的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于借贷纠纷,已经陷入债务危机,录润置业也被牵累,甚至被民间借贷人士告上法庭,项目进展缓慢。
事件处理结果
20131月,新华信托表示将进一步确认高远置业债务危机对信托影响,积极寻求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风险化解方案,必要时将依法行使法律及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
中融信托: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信托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将款项专项用于“苗场”项目和“三五三一”开发建设。“苗场”房地产项目现场没有动工痕迹;“三五三一”项目现场工人寥寥,仅在挖土。
风控措施
1、股权价值充分:信托计划直接控制了项目公司98%的股权。
2、结构化设计:融资方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次级资金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3、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项目开发中,项目公司原股东承诺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
4、降价条款: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有权行使降价条款实现现金流回收。
5、资金监管:中融信托派出董事、监事等,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6、项目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提供担保。
危机原因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等因素,廊坊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受到较大影响,项目中所说的“苗场”房地产项目和“三五三一”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为维护优先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计划于2012727日提前兑付全部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据称该兑付资金很可能是中融自有资金刚性兑付。
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财产权信托) 以昆山邦联项目收益权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并发行信托受益权份额,对价款用于项目开发。信托兑付期至,昆山纯高未能还款付息,且拒绝第三方接盘。安信信托交涉无果,将昆山纯高诉至上海二中院。
风控措施
1、财产抵押:昆山邦联项目基础资产即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
2、结构化设计:信托设优先劣后,融资方持有一般受益权。
3、担保: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资金监管。
危机原因
受宏观调控因素,昆山纯高资金周转困难。同时,由于财产权信托特殊的法律风险和阴阳合同,昆山纯高不认可贷款性质,不承认抵押有效,在意愿上亦拒绝还款付息。
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自有资金兑付优先受益权投资者。随后对昆山纯高进行追讨,以贷款纠纷对其起诉。法院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但抵押有效,纯高存在违约行为,须承担包括归还本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募集资金用于向金磊房产进行股权投资,由金磊房产经营“金磊•星汇花苑”项目但因项目实际控制人私刻公章,挪用了建设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信托计划被迫提前于2011年底终止
风控措施
1、通过股权收购和增资持有项目公司77%股权,其余股东的股权质押实现对项目公司100%控股。公司总资产11.91亿元,股权价值为5.92亿元。
2、股东个人为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项目公司的债权人(东宸建设)以其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作为本信托劣后受益权的对价款,本信托实际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金磊•星汇花苑”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是该持有的债权的抵押财产,抵押物价值为5.02亿元。
危机原因
在经济下行及调控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从民间借入高利贷。金磊房地产公司项目实际控制人为了偿还民间高利贷挪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被迫提前终止。
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于20111231日发布清算报告,安排优先受益人资金退出,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吉林信托:莱芜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资产收益权信托购买南山建材项目经营收益权 20122月,企业实际控制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吉林依托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风控措施
1、南山建材以其持有100%股权和采矿权质押给吉林信托,作为其到期回购项目收益权的保障。
2、南山建材法定代表人戴英忠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有大量欠债,后勾结多位金融掮客,编造虚假项目和财务资料向吉林信托融资,获得通过。骗出贷款后,资金被主要用作偿还实际控制人个人欠债。吉林信托存在严重的尽调失职。
事件处理结果
吉林信托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兜底。公告称投资人已收回本息。
中信信托:普大集团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收购山西普大煤业集团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优质信贷等。普大集团旗下部分煤矿已停产,洗煤厂2010年全年营收为零,面临亏损。集团负责人因转让股权、抵押剩余股权获取信托资金,遭到美国证券管理机构起诉。
风控措施
149%股权过户,剩余51%股权质押普大集团股权评估价值约172.24亿元,抵押率20%
2、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测算未来3年净现金流超过65亿元。发生不利情况时,可处置普大集团核心煤矿,预计变现价值超80亿元。
4、中信信托派驻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危机原因
普大煤业旗下全资子公司至少连续2年亏损。中信信托对于该公司法律结构及财务数据相关的尽调存在重大纰漏。同时,中信信托拥有的山西煤业股权实际已经空心化,普大煤业下属核心资产,即采矿权均已经抵押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债权优先股权的程序,中信即使拍卖普大煤业的所有资产,也可能无法完全清偿信托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2010年应付利息及费用加总约达5亿元,约为普大煤业2010年年报所披露的净利润的5倍。现经事双方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后续无披露。
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媒体爆泰莱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实为被项目方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梅园工贸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块使用权面积为9262.04平方米的太原市区土地和总面积为19737.84平方米的六处商业地产。
危机原因
泰莱没有从事采矿业所必需的六证,也无经营煤矿经验。而是通过与拥有采矿权的梅园工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获得梅园工贸下属煤矿企业经营权,实为规避相关部门审批行为,有很大的程序瑕疵和安全隐患。为了通过信托机构审批,泰莱先向股东借款注资,提高了资本金。待获得2亿元信托贷款后,则用于清还股东借款,并非用于约定的建设投入。此外,根据市价计算的抵押物价值仅大约为1.86亿,远不及所披露的5亿元,亦难以覆盖本息。
事件处理结果
国投信托回应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并无法律风险,信托产品是私募性质,且参与交易各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不会超出委托人范围,项目仍处存续状态。
陕国投: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委托贷款用于裕丰公司二期复合肥生产线的建设投入裕丰公司依照约定按季支付了一、二期项目部分利息,但至2012年底,裕丰公司出现比较严重的流动性问题。
风控措施
1、房地产抵押担保。营业用房及商业用房抵押,抵押率49%
2、裕丰公司64%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3、裕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裕丰公司下属保利商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据公开资料,裕丰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引发资金链断裂。本信托当中陕国投虽然设置了比较充分的还款保障措施,但对借款人的背景未进行充分尽调。
事件处理结果
陕国投拟以自有资金约5.98亿元受让裕丰信托项目信托受益权,并对裕丰公司相关资产强制执行查封及扣押。
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用于鲁西黄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北京瑞丰注册香港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研发需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由于融资方无力支付最后一期利息,信托产品仓促清算、未支付最后一笔应付利息,投资人不满投诉华鑫信托违约。
风控措施
1、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玫瑰园25套别墅以及土地使用权和未建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3、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召泽、股东梁召坤及其父亲梁希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融资方存在借壳融资可能,养殖研发类的投资周期长,一般无大量资金需求。集团经营范围广泛,涉房地产、钢贸,出现业务困难比较正常,没有能力支付最后一期的利息。
受托人对产品信息披露不完善,且可能尽调和后续管理不到位。
事件处理结果
华鑫信托表示并未出现违约,同时会持续地采取措施,如果最后一期的利息收到,则会及时地向投资人分配。
中信信托: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全部用于向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公司停产、拖欠工资,已濒临破产。业界质疑中信明知项目方财务恶化,为解决自家银行信贷违约投入巨额资金。
风控措施
1、宜昌国资委下属宜昌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信托计划33,357万元普通级受益权。
2、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不低于30.7亿元)抵押给信托。
3、三峡全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项目公司业务属于钢铁产业中下游,受宏观钢铁价格波动,销售价格与规模大幅下降,但受当地行政目标制约未能科学减产。三峡全通公司未能如约偿还两期贷款本息,分别为应当于2013114日偿还贷款本息11855万元和于2013116日偿还的贷款本息47247万元。
信托公司发新偿旧,帮助交易对手偿还相关信贷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
中信信托将信托计划延期3个月,不出资兜底,而是积极应对此次兑付危机。中信信托发动宜昌市政府、宜昌市国资委密切关注三峡全通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协助其缓解资金困局。同时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抵押物等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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