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局长同时获法定委任为印花税署署长及遗产税署署长,负责执行博彩税条例(第108章)、遗产税条例(第111章)、税务条例(第112章)、印花税条例(第117章)、储税券条例(第289章)、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酒店房租税条例(第348章)及根据该等条例制定的规则及规例。
香港税务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致力于(1)以高效率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征收税款;(2)对纳税人待之以礼,并提供有实效的服务;(3)透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传,促使纳税人遵守税务法例;(4)协助员工具备应有的知识、技巧和态度,从而竭尽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