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托基金|财富传承管理|家族办公室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陈 兵:信托产品风险分析

近日有境外媒体报道称,中国银监会正在转变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思路,允许信托公司暴露风险,并希望利用市场机制化解兑付危机,不要总是无论对错都“刚性兑付”。于是市场开始相传信托“刚性兑付”的时代将会被终结。信托产品的风险再次被推倒风口浪尖。
我们首先看看通常情况下,[在义乌注册香港公司服务]信托产品具有的多重风控手段,先来看看一般投资者了解到的四重风控。
1、融资方还款能力
 对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融资方的还款能力情况投资者很难掌握,主要取决于信托公司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在一定程度上,投资者押宝信托公司,这就需要信托公司做好尽职尽责。
2、抵押质押物情况
 如果融资方的还款能力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可以按照约定处理抵押质押物,这个时候,抵押或者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各个类型的抵押或者质押物都有行业折算标准,然而对投资者来说,无论是抵押物还是质押物的真是情况,我们都难以接触,一切都依赖于信托公司的职业操守。
3、担保人担保情况
对于部分结构设计合理的固定收益类信托,除了融资方提供吃业务或者抵押物做担保外,另外还有担保人,担保人一般是融资企业的股东、关联企业或者担保公司等。对于这种增信手段,我们一般认为,单独的担保公司作出的担保优与股东作出的担保,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优与一般股东作出的担保。
4、产品结构设计
不论是固定收益类,还是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产品的机构设计对风险控制起着重要作用,采用劣后资金时候理想的结构化设计“优先:劣后”资金的比例不高于 2:1,对于现在市面上劣后资金比例在5%的产品,个人觉得是偷换概念,完全丧失了劣后的本意。对于部分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不仅要结构设计合理,更应该明确列出各种类型投资占用的资金比列等。
   实际存在的隐性风控
1、信托公司及其股东信用担保
信托投资常常听到的是“刚性兑付原则”,其实这不是法律法规规定,而是信托公司自身需要和迎合市场做出的经营策略,信托牌照的稀缺性以及信托行业的高利润使得信托公司及其股东不愿意承受真正的信托违约风险、造成公司信托信用丧失甚至行业信誉的丧失。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当极个别信托发生风险时候,信托公司一般都会利用一切资源和手段,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这就造成了信托业“刚性兑付”的现象。
2、国家担保
就好比外国银行通过发中国国家银行给该国企业发放贷款间接享受国家担保一样,当信托行业的出现大面积不能对付的情况时候,很多人寄望国家出面担保,尽管国家从未作这种承诺,但只要信托行业的风险集中到一定程度,系统性爆发,基于金融系统稳定的考虑,国家将会或直接或间接的介入信托行业,化解信托风险。这种情况在我国金融史上曾经发生过,未来也会继续发生,但至于是否会发生在信托行业,要看信托行业的风险是否会威胁到金融系统甚至是国家的稳定。所以对那些寄望国家最终会出面的投资者,要有清醒的认识,毕竟现在信托业的风险虽然频频爆发,但是永远达不到国家出面的程度,这个时候,监管部门只需要转变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思路,允许风险部分暴露,必要时候国家只需要出面对信托业进行整顿洗牌即可(预计两年内,信托业将面临洗牌)。因此建议我们投资者选择产品的时候,尽量回避风险,不要在国家政策方面下赌注。
房地产信托:
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论是政府换届前还是政府换届之后,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似乎比较坚定,我们不要奢望房价像上次调控之后那样疯狂的反弹,房地产在中国早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某种程度上已经绑架了国家的政治。出于社会稳定考虑,在政策延续性比较强的中国,新一届政府也不太可能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房地产的冬天还将继续下去。
 在国家调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借助信托的融资难度将会有所加大。随着房地产信托兑付高峰期的来临,部分房地产信托风险将会暴露出来,新的房地产信托,商品房项目为主的房地产信托,发行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而保障房项目和商业地产项目的增量难以弥补商品房信托的下降,预计房地产信托的存在总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今年上半年,华澳信托于2010年8月26日成立的“华澳-长信2号”和吉林信托于2011年3月30日成立的“吉信-南京联强”都出现了一定的问题,而市面上提前清盘的房地产信托并不鲜见,在一定程度这些爆发的风险都只是冰山一角。在房地产兑付高峰期来临的之际,对于部分无法兑付的房地产信托,是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接盘,还是发行新的信托产品来偿还到期信托贷款,都是值得关注的焦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反映市场是开始重组消化风险,还是继续放大风险。对于接下来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我们将保持谨慎的投资原则。投资者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融资主体的实力:对于信托产品,我们首先还是需要关注融资主体的实力,不仅是看融资主体的规模,还需要看融资主体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等综合情况。
2、资金的使用方向:投资于保障房的项目一般比单独投资于商品房项目安全,投资于已经开工或者待完工项目比投资于还没动工的项目安全!这里我们需要谨防“马甲信托”,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确,造成不可预期的风险。
3、增信措施:信托项目是否采用了足够的增信手段值得关注,增信措施是“真增信”还是“伪增信”,需要谨慎分析。
其实无论是融资方主体实力还是信托资金的使用方向,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信托公司对融资方的资质把关和对信托资金的使用情况把关,信托公司尤其需要谨防的是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融资初衷不符合的情况发生,对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比如一个保障房的信托项目,收益不可能太高(保障房利润极低,开发商做保障房大多是为了维护和政府的关系),否则资金的真实使用情况就值得怀疑。接下来房地产信托兑付高峰期发行的房地产信托项目,我们就需要谨防这些资金是否用于已有项目的到期兑付接盘,毕竟接盘资金风险相对比较高。
矿产信托:
随着近年来矿产信托规模不断壮大,矿产信托的风险隐患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如近期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面临兑付危机。此前,吉信·松花江20号栾川财富矿项目提前清盘,以及三无矿产信托“泰莱信托”事件等。矿产资源的特殊性使的我们对其既爱又恨。
按照业界的通俗说法,矿产信托主要面临三大风险。
第一是法律方面的风险: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涉及到的矿业权,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交易中会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今年三月由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对矿业权交易机构、矿业权交易行为、交易流程及公告、登记等作了详细规定。有了这一规定以后,矿产资源类产品涉及到的矿业权问题将有法可依,信托公司、融资方和投资者在识别、防范这一法律风险时将更加程序化、方便和有效。
第二是估值风险:一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较权威的估值机构,而矿产资源多为地下资源,如何准确估值成为当前的一个客观性风险;另一方面,融资方或项目方和估值机构联合作假风险,由于没有权威的估值机构,对选择估值机构没有强制规定,加上在估值时使用何种估值方法也没有统一规定,因此选择不同的估值机构及估值方法对最后的估值结果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正因为这种差异,使得融资方或项目方联合估值机构利用该差异对估值产生认为影响。
第三是市场风险:从今年5月开始,煤炭市场进入整体低迷,煤价持续下跌,出现这一情况的根源在于供过于求的煤炭“过剩”。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煤炭价格还有一定的下跌空间,这对矿企将会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矿产品价格下跌,产品入库压港,企业资金回流不畅,对已经通过信托融资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其资金动向,及时防范到期兑付风险;而需要融资的矿企,信托将会是其选择的又一重要融资工具,但信托公司应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项目的风险及到期还款能力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做好风险控制,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投资者在选择矿产信托产品时应尽量学会规避一些风险,如事先对融资企业的资质加以考量,尽量选择资质较好的融资方,可以降低瓦斯、煤尘、火灾等众多不可预见的风险隐患发生的概率。另外,由于矿产信托专业性较强,投资者最好对信托公司运作团队的投资经验、行业运营能力等方面也做一些了解,因为只有在融资方和信托公司共同配合下,才能保障信托计划的顺利运行和完成。
基建类信托:
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不仅杀伤了房地产企业,也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在当前政府债集中到期和政府稳增长的双重效用下,或明或暗有政府背景的信托项目开始量价齐升,投资者一般抱着政府背景项目没有风险的态度购买。政府在发行政府债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的前提下,也开始大幅度提高信托融资频率融资,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及时融资,不惜提高融资成本,使政信合作类信托开始“量价齐升”。
投资者在选择这类型的信托时候,我们除了分析融资主体外,还需要从多个方面分析:
1、地方财政的实力情况:既要看地方财政的财政收支情况,也要分析地方财政的结构,财政收入相对比较单一的(比如过多依赖于土地),风险相对较高,一般建议选择市级以上财政担保的项目。
2、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向:比如投资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如高速公路等)比投资于公用事业的项目风险相对较低。但我们也不要忘记云南高速公路债务重组以及上海城投债务延期的风险,谨防政府背景的项目无法到期兑付,造成一定程度的延期风险(政府项目的主要风险)。
工商企业类:
今年上半年,工商企业类信托产品的发行量大幅增加,成立825款,募集规模为1393.99亿元。从融资方角度分析是受到银根紧缩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困难,转而借助信托公司融资;从信托公司角度出发,发行这类信托,既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题,又满足了投资者对产品的需求,在房地产信托发行量下滑的情况下,工商企业类信托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房地产信托下滑,这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投资者来说,工商企业类信托的投资,风险收益都相对适中,在产品结构设计合理以及信托公司尽职尽责的前提下,该类产品的风险相对可控,系统性风险较低。
当然投资者在具体选择这类型信托产品时候,除了要参考信托公司本身的实力和资质外,还需要从多个角度分析:
1、融资方的资质,资产负债以及营业收入情况,尤其是现金流状况;
2、融资方所在的行业是否面临系统性风险或者政策风险;
3、产品风控措施是否到位,抵押质押物是否足值、是否有担保等。
主动管理型:
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天津注册香港公司服务]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信托业务。主动型信托主要由证券投资类、股权投资类和融资类三种构成,而不同公司发展主动管理型信托的策略上开始出现差异化。
在信托快速膨胀的这几年,部分信托公司开始发力主动管理型信托,规划信托公司的转型,然而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主动管理型信托效果便不理想。这主要是因为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对信托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专业人才和风控两个方面对大部分信托公司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
当然,当前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效果不佳与目前的经济环境有较大关系,我们假设将“全球经济萧条和中国经济明显下滑的大背景”看做“天时”,将中国的整体投资环境比做“地利”,将信托公司专业人才的匮乏当做“人和”。那么当前中国除了极个别信托公司具备“人和”因素外,“天时、地利”的因素暂时都还不具备,预计这样的情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不能寄望三个因素同时好转,但在信托公司开始注重财富管理的大趋势下,“人和”因素将逐步得到缓解,当全球经济开始走上复苏道路时候,主动管理型信托也许将占据更加显赫的地位。随着金融市场走向成熟以及投资者对资产管理的需要,证券投资类和股权投资类信托在集合信托市场的占比将会逐步走高。
新型信托:
 随着信托业的创新,市面上开始出现艺术品信托、珠宝信托、生猪信托等新型信托,电影信托等也在讨论之中。对于新型信托的出现,我们一方面对信托业的创新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也对投资者的风险表示担忧。吉林信托被诈骗1.5亿元以及借艺术品信托圈钱案件更是验证了大家对新型信托产品的担忧。
新型信托产品存在几个主要的问题需要解决:
1、合理的结构化设计:合理的产品结构对风险控制尤为重要,尤其是创新类信托,建议大量采用分级设计,让信托公司和融资方不同程度的贡献劣后资金,保障投资者利益。
2、专业的价值评估:新型信托产品尤其是涉及到艺术品、珠宝以及可能发行的电影信托时候,对价值评估将面临不小的难题,单纯以市场交易价格做参考,难免卷入关联交易的漩涡。
3、专业的运作团对:相比于传统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都有比较成熟的团队,风险主要出现在尽职尽责上。对于新型信托,信托公司团队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就算尽职尽责,也难免出现重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所以当前对于信托行业的创新,专业人才显得尤为重要。
结束语: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希望各公司珍惜来之不易的信托行业信誉,在壮大公司规模和市场份额的时候,切记不要忽视风险,将风控永远放在首要位置,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不辜负投资者的信赖。同时希望各信托公司抓住当前的机遇,积极创新,在丰富自己产品线的同时,顺势而为,逐步提高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比重提,走资产管理的道路,构建银行、证券、信托三分天下的资产管理架构,为中国的金融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于投资者来说,无论我们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在投资之前,应该对自身的情况作出综合的评估,对于各种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流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切记不要抱着赌博心态进行投资,同时借用投资界一句圣经“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合理的分散投资,实现资产配置才是财富长期增值的关键”。对于新型的信托产品,一般投资者尽量少接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于具有一定实力的投资者来说,可以采用资产配置的理论,适当配置新型的信托产品。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瑞丰德永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