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并不保障换货或退货的权利
跟其他国家不同,香港的《售卖货品条例》列明出售后的货品只可在「没有可销售的品质」(即货品素质有问题)时才可要求更换或退货。因此,香港的法律并没有保障消费者在付款后因改变主意而要求换货或退货的权利。
虽然,香港大部份店家,尤其较大型和商誉较好的店家,都会愿意为客户作出换货或退货的安排;但法律并没有要求店家必须做到这点。因此,大家于购物前一定得细心考虑及比较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