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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香港贸易报关手续

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凡将任何物品(获豁免物品除外)进口或出口的人士,必须在货品进口或出口后14天内提交一份进口/出口报关表及缴付从价申报费与征款。有关香港对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法律规定及申请办法,可浏览香港海关的网上数据,

网址:http://www.customs.gov.hk/chi/major_c/declaration_c.html
香港海关联络:
电话:2852-3048
传真:2541-7739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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