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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程师学会

  香港工程师学会(The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香港工程师学会前身是香港工程协会,于1947年成立,目标为团结不同界别的工程师,并为会员谋求福利。随着协会不断发展,香港政府于1975年通过《香港工程师学会条例》(第1105章),正式赋予现时的‘香港工程师学会’法定地位。该学会是目前香港最大的工程师组织,香港工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必须通过该学会的考试,方能成为工程师。

  宗旨:持续发挥优质工程专业(Sustained Excellence in the Engineering Profession)

  使命:

  ●带领工程界迈步向前,促进知识与理念的交流。(To promote the advancement of engineering and to facilitate the exchange of knowledge and ideas)
  ●为会员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帮助他们发展事业,服务社会。(
  To provide a broad range of services to members, to assist them in developing their careers and to play their full role in contributing to society
  )
  ●维持工程界的专业水平,并提高工程师的地位及声望。(To maintain a high standard of the profession, and to raise the standing and visibility of engineers )

  「香港工程师协会」乃香港工程师学会前身,于一九四七年成立,目标为团结不同界别的工程师,并为会员谋求福利。随着协会不断发展,政府於一九七五年通过《香港工程师学会条例》(第1105章),正式赋予现时的「香港工程师学会」法定地位。随后学会不断发展及扩充,配合香港社会的需要。

  学会负责拟定专业工程师训练及资历审核的标准,对会员的操守亦有严格的要求。作为一个学术组织,学会更积极协助会员了解工程界的最新发展。学会的学术活动大多在铜锣湾的总部内举行。总部除为各类型讲座、研讨会或会议等活动提供场地外,亦是学会秘书处所在。
  一九八二年乃香港工程师学会重要的一年。香港政府正式确认学会的法定会籍为公务员(专业工程师职级)的入职资格,其后各工程机构亦纷纷跟随,确认学会的法定会籍为入职的主要条件。

  工程界向来积极参与政府事务,於立法会功能界别议席中亦特设工程界议员一席,而负责投票选出特区行政长官之800人选举委员会中,工程界别分组委员会占其中20席,以上代表均由学会的法定会员投票选出。此外,学会资讯科技分部之法定会员及初级会员均拥有投票权,负责选出立法会资讯科技界别及其分组委员会的代表,由此可见工程界的专业意见备受政府及社会人士重视。

  学会与世界各地工程团体保持紧密联系,并与内地、澳洲、加拿大、爱尔兰、纽西兰及英国多个工程资格审核团体签署了专业资格互认协议。此外,学会亦与内地、欧洲、北美洲及东南亚的不同专业团体签署合作协议。

  一九九五年六月,学会成为「华盛顿协议」的成员,经学会审核之工程学位均获其他协议成员包括澳洲、加拿大、爱尔兰、日本、新西兰、南非、英国及美国认可。此外,香港亦於一九九九年成为「亚太工程师计划」的创办成员,学会的法定会员而兼具注册专业工程师资格者,均合资格注册成为香港亚太工程师。

  二零零一年六月,学会成为「悉尼协议」的创始签约成员。根据此协议,所有经学会审核之高级文凭或副学士课程均获得多个签署成员包括澳洲、加拿大、爱尔兰、纽西兰、南非及英国的承认。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技术员的多边资格互认方面,学会亦成为「工程师流动论坛」及「工程技术员流动论坛」创办成员之一。上述的两项协定中,前者旨在提供国际工程师资历互认蓝图予各成员的相关团体,后者则主要为推动工程技术员资格的多边互认工作做准备。

  学会亦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在香港展开「工程师流动论坛」及「亚太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此外,学会亦是世界工程组织联盟(WFEO)的附属会员及东南亚太平洋工程师协会联盟(FEISEAP)的会员。

  组织机构

  执行长官:曾荫权会长:朱沛坤教授、工程师高级副会长:陈福祥博士、工程师副会长:蔡健权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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