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日宣布,成立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就艺术发展的有关事宜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政府发言人表示:“在表演艺术委员会和表演艺术资助委员会于10月底任期届满后,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将会承接两者的主要职能,其职责范围也会扩大。”
根据特区政府的规定,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均为2年,由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特区政府委任钟瑞明为主席,民政事务局代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代表、香港艺术发展局代表为当然委员,并聘请知名人士担任委员。委员会的工作范畴,包括就与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艺术部分)的资助事宜进行评估,检讨主要表演艺术团体的资助机制,发展艺术节目、推动艺术教育及培育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