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家庭主妇与独居老妇邻居感情要好,老妇病逝后,手持老妇存折及屋契的主妇声言,邻居生前表示将合共数百万元的现金及物业赠予她,更称获邻居“报梦”送遗产,她早前获法庭裁定可获邻居的百万元存款,其他遗产则不属她。主妇不服上诉,上诉庭昨(1日)将单位业权判予她。
40多岁的家庭主妇江美仙,[注册香港公司]早前获2006年去世、享年65岁的女邻居龙雅丽估值约515.4万元(港币,下同)遗产中的100万元银行存款,江不服上诉。江就其余遗产的拥有权上诉则被驳回,因龙无亲人亦无立遗嘱,故续归港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