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划,个别艺术工作者、艺术家组合、艺术团体和联名申请人均符合申请资格,但不包括正获特区政府经常资助的大型表演团体和可向粤剧发展基金申请拨款的粤剧团体。另外,跃进资助的申请人须登记为非牟利团体,项目计划资助的申请人无须符合这项规定,但有关计划须属非牟利性质。
民政事务局表示,这项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款项来自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的艺术部分,旨在资助有潜质的艺术家和中小型艺术团体,从而提升香港艺术人才的艺术内涵和运作能力,尤其是表演艺术和视觉艺术者。
香港特区政府计划在今年年中开始推出一项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每年拨款3000万港元,资助艺术家和艺术团体。
据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民政事务局14日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计划支持以艺术创作、拓展观众、艺术教育和提升能力为目标的申请,分项目计划资助和跃进资助两个类别。
项目计划资助拟为艺术工作者和艺术团体提供100至200万港元资助,用以开展比艺术发展局资助项目规模更大的计划或项目。跃进资助则以配对形式提升艺术团体的整体发展。提出申请的艺术团体必须具备不少于100万港元的商业赞助或收入,获批之后可得到高于一比一的配对资助额,并可享有最多两期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