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雇佣条例》,属法定假期的年初一至年初三和中秋节翌日,如适逢是星期日,将提前一日即星期六补假。但现时很多公司只是五天或五天半工作 ,有关的雇员变相少了一天或半天假期。因此劳工处作出新的补假建议。
据香港明报新闻网报道,香港劳顾会一致同意若公众假期与星期日重叠,将于下一工作日补假,新安排最快可望于2013年落实。
劳工顾问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有关公众假期的补假安排,委员会一致同意就农历新年和中秋节假期,实行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补假的安排,会将建议提交给政府研究,最快可望在2013年落实。
委员会的资方代表、工业总会副主席刘展灏表示,资方不反对有关安排,认为这个安排不会经常发生,相信不会令任何一方有明显得益,但实际上要视乎雇主方面如何计算假期安排。
委员会的劳方代表、公务员工会联合会主席梁筹庭说,今次的建议是劳方争取的成果,长远希望政府连星期六的公众假期,都能够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补假,因为香港有不少行业已经实施五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