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处亚洲南缘,背靠内地,面对太平洋,与整个东南亚市场都有极为紧密的联系,拥有极为有利的地理条件。港珠澳大桥的通车,使得香港与内地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而香港作为离岸金融中心,其优良的从商环境和便捷的公司注册程序,也吸引了全球各地的客商前往香港,开展贸易活动。而香港政府也紧抓这一优势,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驻香港。今天,瑞丰德永顾问就为大家介绍,离岸公司能否直接在香港开展业务。
香港作为全球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一直以来都奉行自由市场主义,并且欢迎全球客商在香港注册公司或成立分公司。而作为全球经济力量中不可忽视的离岸公司,香港政府也推出了对应的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政策,莫过于离岸公司可以不在香港成立分公司,而在香港开展业务。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离岸公司不在香港成立公司而在香港开展业务,仍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申请,待申请通过后,才能正式开展在港业务。
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只要公司的利润来源于香港,就必须向香港政府纳税,因此,其他离岸公司想要在香港开展业务,那么就必须向香港政府申请税务居民身份,也就是香港BR证书,才允许在香港经营。
而要申请香港的BR证书,离岸公司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香港本地的经营地点。
2、香港本地的公司名称。
3、离岸公司决定开展香港业务的决议书。
4、离岸公司章程。
5、离岸公司的合法登记注册文件。
6、离岸公司最近期的帐务审核报告。
7、指定的秘书服务提供商及委托办理授权书。
在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需要按一定格式填写《非香港公司注册申请书》,递交香港注册处,经过一定时间审批,待香港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后,该离岸公司即可在港合法开展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离岸公司最近期的财务审核报告必须经过注册地承认的机构核证,才被香港政府承认,也就意味着离岸公司必须提供经核证的最近期中文版本财务审核报告,才能获得批准在香港开展业务。
同时,如果离岸公司没有中文名称,香港政府也接受由拉丁字母组成的离岸公司名称在香港注册。而打算在香港注册时使用中文名称的话,离岸公司可以使用经过核证的,离岸公司中文译名。同样的,如果离岸公司没有英文名称,想要在香港直接使用其中文名称,依然需要经过名称核证,才能在香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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