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公司
企业重组上市IPO

泰国开公司落地经营,如果不遵循当地税收制度有什么后果?

随着中国企业在泰国投资注册公司的数量与日俱增,泰国的税收制度开始被各国投资家广泛提及!每个国家对于税收的规定都不一样,因此在进军外国市场前,应该充分了解当地的税收制度,以避免交税不当而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后果!

(1)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若已依规定申报所得税,但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处以所漏税款 100%的罚金;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申报,处以所 漏税款 200%的罚款。在所得税查核期间,若纳税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且经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义务人未蓄意逃税且在审查过程中尽力配 合,前述罚款可减轻 50%。

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应纳税款,每月按滞纳金额加征 1.5%滞纳金,未满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但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其应 缴纳而未缴纳税款的金额。

(2)石油税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及缴纳石油税的纳税人须处以罚款及滞 纳金,但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是否故意逃避纳税义务的情况,自行裁决是否免除或减轻处罚。

(3)增值税

对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值税登记但已经开展经营活动,或经营者在注销登记后仍继续进行经营活动的纳税义务人,将按其每月应纳税 额,处 200%罚款,其每月的应纳税额不得少于 1,000 泰铢。

另外,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发生的以下行为处以相应处罚:

①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将按其当月应纳税额,处 200%罚款;

②申报及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不正确,将按其应缴少缴的税额,处100%罚款;

③少计销项税额或虚报进项税额的情况,将按其少计销项税额的 金额或虚报进项税额的金额,处 100%罚款;

④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的情况,将按其每月应纳 税额,处 200%罚款。

⑤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留存资料备查的情况,将按其每月应纳 税额,处 200%罚款。

对上述应交未交税款,每月按应交未交税款加征 1.5%滞纳金, 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其应纳税款。

(4)特别营业税

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申请进行特别营业税登记的,将按其每月 应纳税额,处 200%罚款。 另外,对特别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发生的以下行为处以相应处罚:

①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及缴纳特别营业税,将按其每 月应纳税额,处 200%罚款;

②纳税义务人申报及缴纳之特别营业税金额不正确,将按其应缴 少缴的税额,处 100%罚款。

对于上述应交未交税款,每月按滞纳金额加征 1.5%滞纳金,滞 纳金最高不超过其应纳税款的金额。

(5)印花税

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贴足或缴纳印花税,按应交未交税款 金额加征 200%~600%的滞纳金,且未按照规定贴足印花税票的凭证及文件不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明文件。

(6)关税

违反海关法的法律程序大多数为针对应交未交税款处以罚金的处罚。违反海关法包括未遵循海关稽征程序、未执行进出口申报、走 私及逃漏关税,相关罚则请参阅泰国海关法。 纳税义务人若经海关调查或查核,且与海关调查人员达成协议在进行诉讼程序之前结案,则相关罚款将根据经海关主管指示的协议条件办理。一般而言,关税将处所漏税款 2 倍的罚金,增值税部分则处 1 倍罚金。针对进口商品核准及走私的违规,罚金则以进口货物价值的倍数计算。

(7)房屋及土地税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房屋及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处以 200 泰铢的罚金。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房屋及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逾期一个 月内的按滞纳税款加征 2.5%的罚金,逾期两个月按滞纳税款加征 5%的罚金,逾期三个月按滞纳税款加征 7.5%的罚金,逾期四个月按滞 纳税款加征 10%的罚金,逾期超过四个月以上未缴纳的,地方政府有权没收该产权并进行拍卖以取得滞纳的税款。

(8)地方开发税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纳税义务人,罚金按应纳税款的10%计算。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地方开发税的纳税义务人,按滞纳税款金额加征 24%的罚金。此外,地方政府有权没收该产权并进行拍卖以取得滞纳 的税款。

(9)招牌税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纳税义务人,罚金按应纳税款的10%计算。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招牌税的纳税义务人,按滞纳税款金额每月加征2%的罚金。此外,地方政府有权没收该产权并进行拍卖以取得滞纳的 税款。本文由际连企服整理发布,仅代表自身观点。

瑞丰德永(Richful Deyong)2008年始创于香港,系卓佳(Tricor)集团成员,是亚洲具有领先地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全球21个国家/地区47个城市设有办事处,拥有2500多名员工,服务超过30000客户,1300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500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名列财富杂志500强企业超40%及众多跨国知名公司。

服务涵盖:上市公司秘书、新股上市及股票登记、债务托管及受信,财富管理,海外信托基金会设立,香港及离岸公司注册,特许牌照申请,企业架构,财税咨询,会计安排,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综合性商务、企业及投资者服务等领域。

拥有丰富知识的精英团队,为客户提供全球化业务发展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瑞豐德永是“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为行业树立品牌典范”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秉持“全球化运营,国际化标准,致力于每一位客户的满意和成功”的服务宗旨,务实为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拓展价值版图。

瑞豐德永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