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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商会组织

意大利商会组织


大利商会联合会

意大利商会联合会(Unioncamere)是根据意大利法律成立的各省商会的联盟,成立于1901年,总部设在罗马,全称为意大利商业、工业、手工业和农业联合会,目前在全国共有105个省级商会。该联合会具有一定的政府职能,根据意大利法律规定,在意大利运作的所有公司必须在本省商会注册。


 意大利商会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支持企业创新及行业间有序竞争,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新企业的建立及实力的增强;加强和保护“意大利制造”,促进意大利品牌走向世界,维护市场秩序及透明度;促进“商会机制”的发展;促进意大利中小企业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国意大利商会

  中国意大利商会(CICC)是于1991注册成立,是一家民间的、自发的、非盈利性组织,由意大利的法人和个人组成。其会员包括意大利主要的工业集团、银行、法律事务所、运输公司以及一些中小型企业。中国意大利商会定期向其会员提供关于中国经济和中国商业环境的信息,并根据要求,随时为它们提供建议和支持。中国意大利商会还组织其会员同来自意大利的知名人士和中国的主要政府官员及经济学家进行会见。中国意大利商会与意大利使馆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驻中国办事处保持联系,以协调并实施具有共同利益的项目。中国意大利商会作为中国欧盟商会的一员,积极支持中国欧盟商会于中国政府机构及其它机构的交往中发挥其欧洲商业利益代表的作用。同时,许多中国意大利商会的会员参加了中国欧盟商会工作组的活动,这些活动构成了中国欧盟商会的核心。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要在意大利、特别是在私营部门推动工业产权文化的发展,以便提高有关专利和专利信息对发展意大利企业的重要性的认识。 理念:向企业部门更多提供有关工业产权的信息将会增加对专利和商标的需求和使用。 活动:在商会内建立信息中心;使各中心与该网络建立在线连接;开展推广和提高认识的活动,以便使各企业更敏锐地意识到工业产权制度提供的种种机遇以及信息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



意大利米兰商会

   意大利米兰商会是一个独立的公共机构,也是欧洲历史最古老的商会之一,创建于1786年,全称是米兰工业、手工业和农业商会,其会员阵容庞大,现有企业约35万家。


 意大利米兰商会的主要职能是帮助和鼓励新公司的创立,提供相关福利、企业融资和技术转让,保护国土资源基础设施的顺利发展,推广电子商务,最大程度上稳定物价。



(一)商会主要职责

意大利是一个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是经济的主体, 按照市场规律依法进行活动。市场经济又是有序经济,相应地要求企业有序地组织在自己的群体中,即地区性商会和行业性协会。


在发达国家,商会既代表企业利益,为企业发展提供促进和咨询服务,又依法协调规范企业的行为,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意大利的商会体系就是这样一个直接或间接向本国企业提供全方面服务的结构体系。


在意大利,商会全称叫“工业、商业、手工业和农业商会”,它的历史可追溯到1770年,当时在工商业发达的佛罗伦萨建立了第一个商会组织。1993年12月29日,意大利议会通过了现行的《关于调整商会组织》的第580号法律,该法律规定商会的性质是“享有法律权利的独立性公共机构”,并规定在各省首府和主要大城市建立商会组织。


商会的职责是:1、代表企业利益;2、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3、可直接或同其它机构、协会、集团、公司等一起参与促进当地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4、商会可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反映企业界的要求;5、对触犯公共经济的行为和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商会可向法院起诉;6、协调企业经营活动, 维护市场秩序, 调解经济纠纷;7、进行经济和市场调研, 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意法律授予商会最重要的职权是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任何企业都要到商会的企业登记处进行注册,商会发给营业执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即企业加入商会有法律强制性质。商会企业登记处负责人由商会秘书长任命,当地法院院长任命一名法官负责监督。


商会从事的主要活动还包括:
1、 商会对会员企业发生的一些违约和欠款行为进行登记,定期编印成册供外界查询。此外,还出版所属会员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的册子;
2、 定期编印公布当地商品的批发价格;
3、 向中央统计局提供有关当地统计数字;
4、 发放商品原产地证书;
5、 协调一些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以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6、 有些商会还负责筹建、管理交易所(包括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
7、 商会设有商品化学分析实验室,可对企业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技术检验和分析,并出具检验证明,目的是确保符合法律或有关条例规定的标准;
8、 促进调解仲裁机构的建立,以解决企业间、企业同用户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9、 制定商业契约文本格式;
10、监督商业合同中出现的不公平条款;
11、商会还筹建大型仓库,照管和保存商品;
12、商会收集流传于当地的一些合法的民间习俗,并编印出版,每五年进行一次修订。
每个商会都依法制定自己的章程, 内容包括:商会的建立或调整;理事会的职权和作用;理事会的组成;组织机构。章程需得到理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多数的通过, 并由意大利生产活动部审批。


(二)商会组织结构

商会的组织结构分为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
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商会章程及有关修正案;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商会主席和执行委员会成员;任命审计委员会成员;制定商会的活动计划;审批商会的预算和决算;按照生产活动部制定、国库部批准的标准,决定商会各机构人员的工资待遇。


商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的构成要体现当地的经济特点,要包括工业、农业、手工业、贸易、保险、信贷、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涉及当地经济主要行业的代表。理事会成员的数目根据当地注册企业的数量来确定,注册企业在40000家以下的商会,理事会成员为20名,40000至80000家的,成员为25名,超过80000家的,成员为30名,其中从事工业、商业、手工业和农业的代表至少要占到理事会成员的一半,理事会还包括2名分别来自工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的代表。理事会任期是4年。


理事会出现下述情况时,生产活动部可批准宣布解散:
1、出现一系列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2、无法行使职能;
3、年度预算和决算没有得到批准;
4、选举不出商会主席。
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一次是在4月,审批商会上一年度的决算;一次是在10月,审批下一年度的预算。此外,理事会可应商会主席,或执行委员会,或理事会14成员的要求,召开特别会议。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与会人数都要达到法定多数。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决议要得到全体与会人员23多数的投票通过,当采取公开投票方式,赞成与反对的票数相同时,则商会主席的投票具有决定权;当采取秘密投票方式,在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决议则被否决。


执行委员会是商会的行政执行机构,依法履行国家法律和商会章程授予的职责;贯彻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活动计划,合理安排雇员的使用和分工;负责起草商会的预算和决算,并提交理事会审批;决定商会同其它协会、公司、集团的合作计划和商会下属特别公司的建立;决定在省内其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执行委员会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会成员总数的13,其中要包括商会主席和至少5名理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中还至少要包括4名从事工业、商业、手工业和农业的代表。执行委员会中要任命一名商会副主席,以便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行使主席职权。一旦有4名成员提出要求,执行委员会即可召集会议决定某项议题。


每届执行委员会任期4年,成员可连任一次;

商会主席代表商会,有权召开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制定议事日程,履行执行委员会的职责。商会主席应在理事会成立之日起30天内选举产生,候选人要获得理事会成员23多数的选票才能当选。如第一次选举没有选出主席,进行第二次选举;如仍没选出,则进行第三次,候选人此次只要获得简单多数票即可当选;如再没选出,那么只好进行第四次,候选人是在第三次选举中得票最多的2位,并且要以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经过四次选举后还没有产生主席,则理事会宣布解散,由生产活动部任命一个临时行政官员,并在任命之日起的180天内,重新组建商会机构。商会主席的任期是4年,可连任一次。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理事会任命,并要得到生产活动部部长、国库部部长和该商会所在大区政府主席的批准。审计委员会由3名正式人员组成,同时还有2名候补人员,人选必须是商会所在大区的长期居民,并在“国家审计员人选名册”上备案登记过。理事会还要在审计委员会中任命一名主席。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同理事会一起指导商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各项规定;有权查阅商会的各种契约和文件;监督商会的财会制度,确保商会的决算同会计帐目相符;对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决算和预算案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发现商会在管理中出现一系列不正当行为,并得到证实,应立即向理事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他们所作的各项审查报告承担责任。审计委员会任期3年。

商会的各项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一名秘书长负责领导,秘书长是经执行委员会选举,生产活动部部长批准任命的。秘书长人选可以是各商会的行政领导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或者是获得过法律或经济学位,受过必要的培训,在国家或私人公司里具有至少5年工作管理经验的人员。
上述人员都必须在“国家商会秘书长人选名册”上登记备案过。


(三)商会的监督管理及其它

商会的经费来源一般包括:1、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从国家和大区的年度税收中得到的经费;3、从开展服务性活动和资产管理中获取的收入;4、在给企业登记注册和发放各种证书时收取的费用;4、收取的各类自愿捐赠,以及公民个人或国有和私人机构的遗产和遗物;5、其它收入。


意大利生产活动部负责对商会的监督, 商会的年度报告和有关发展计划需由生产活动部提交议会审议;商会每年的预算和决算,以及雇员人数、追加预算、建立下属公司等都需生产活动部会同经济财政部审批;经同意后,生产活动部还颁布一些法规条例,指导商会的资产和财政管理。


根据意法律的规定,意大利各大区内的各省商会可组成“大区商会联合会”。大区商会联合会的建立是为了支持、协调和指导本大区各省商会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并同大区政府或其它机构一起,处理解决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超过省商会职权范围的一些问题。此外,大区商会联合会积极开展经济活动领域里的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各种研讨会;加强各会员商会间的联系;参与一些公司企业的活动;为有利于大区及各省间经济的发展,大区商会联合会在所从事领域中倡议并实现一些服务机构和基础结构。


大区商会联合会的主席由理事会任命,理事会成员由大区内各省商会主席组成,经费也由其各省商会分摊。


几乎每个大区商会联合会都成立了对外交流中心,目的是为了促进大区经济和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支持和推动本大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举办或组织参加国际展览会,组织贸易团组出访,举办多种研讨会和培训,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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