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方式 国外公司/ 个人不管以何种方式在越南投资设立工厂、公司,均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操作:
1. 以国外公司、个人名义直接设立;
2. 透过一家控股公司间接设立(单层控股);
3. 透过两家控股公司间接设立(双层控股) 目前大多数外商都采用第
4、种方式在越南或国外投资,以便母公司税务上的规划。
透过控股公司可达成以下优势:
1. 盈余保留无限期(台湾公司需预先课税10%,汇回时再另行抵扣 ),以便往后海外转投资;
2. 有限责任,可免除母公司海外法律诉讼、债务限制甚至民事刑事责任的无限扩大。
三、设立流程 01. 设立境外控股公司; 02. 收集控股公司文件; 03. 公司文件经越语翻译及大使馆公证 04. 公司名称预查; 05. 公司章程及申请书; 06. 审批机关审批; 07. 投资许可证颁发; 08. 报刊登载公告; 09. 董事会会议、公安登记、公章、银行开户。 10. 税务登记、海关编码登记、消防/环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