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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在塞尔维亚的注册商业公司的程序

在塞尔维亚的注册商业实体(公司)的程序



塞尔维亚新的公司法于2004年11月颁布生效。外国投资者可以下列形式组建公司:
一般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合作伙伴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合股公司 (资本联合方式)


除此之外,外国公司还可在塞尔维亚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塞尔维亚的商业实体(公司)种类包括:


1、 一般合伙公司

由2个或更多的法人或自然人组成,可以现金、财产和权益的方式投资,还可以劳务和服务的方式投资。对投资的上下限没有要求。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公司负有限责任。


2、 有限合伙公司

可以现金、财产和权益的方式投资,还可以劳务和服务的方式投资。可以现金、财产和权益的方式投资,还可以劳务和服务的方式投资。对投资的上下限没有要求。至少有一个成员(一般合伙人)对合伙公司负有限责任,至少有一个成员(有限合伙人)只对他的权益价值负责。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


3、 有限责任公司

由1-50个法人或自然人组成。投资初期资本的现金部分的数额至少不少于相当于500欧元的第纳尔,对每个成员的投资下限没有限制。至少50%的初期资本在公司成立之前支付,其余50%在公司成立的两年内支付。权益可以不用股票的方式表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既可以现金、财产和权益的方式投资,还可以劳务和服务的方式投资,但服务是指已经实施的服务,不是指将来要实施的服务。每个成员只对他们的投资价值负责。公司的主体是股东大会,由创建人和一名董事长或董事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但无义务)设一名内部审计师、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如果是一个人的公司情况下,可执行董事长和股东大会的职责。


4、 合股公司

由1个或更多的法人或自然人同时组成(购买公司的全部股票),2个或更多的公司相继组成(发布第三方加入的计划书)。不公开合股公司股票持有者的最多数目为100名,超过100名,必须为公开合股公司。投资的初期资本分成具有特殊价值的股票,对不公开合股公司,最少初期资本为相当于10000欧元的第纳尔,对公开合股公司,最少初期资本为相当于25000欧元的第纳尔。每股的最小价值应不低于相当于5欧元的第纳尔,按公司注册当日的柜台第纳尔汇率中间价折算,四舍五入成10的倍数的最高数。每个股东的创建资本至少50%在公司成立之前支付,另外50%在两年内支付。每个成员可以现金、财产和权益的方式投资,但不能以劳务和服务的方式投资。公司的主体是股东大会,董事长,董事会和监事会。


组建的公司如果从事弹药和武器的生产和贸易,则不能获得大多数股权。


塞尔维亚商业实体(公司)注册署负责注册公司的事务,注册公司的程序由"公司注册法"和"公司注册署法"的条款规定。按法律规定,下列实体/个人需在塞尔维亚公司注册署申请注册:企业、一般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股公司、合作公司和合作协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需要注册的公司。公司注册署保持每个注册人的如下信息:


---公司创建、合并和中止的详细记录

---公司状态和结构改变的情况

---有关合法交易的资料

---有关破产程序的资料

---其他法律要求的资料


申请注册公司可由个人提交相关文件,或通过邮局和电子邮件提交。用电子方法申请注册,须在提交申请5日内,提交下列文件:


---创建人的组建公司证明(身份证、自然人的护照、法人注册机构的摘录)

---创建公司的决议

---联合条款

---支付初期资本的银行证明

---有关股票状态(对于合股公司)的银行报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核准股票支付和注册的公开邀请

---授权评估人的评估报告(如果以实物投资)

---公司董事长的任命决议

---代表公司的个人签名


公司注册申请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发布在注册署的网站上。公司注册后,每年按照会计决算法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对合资公司的组建没有限制,根据双方达成的条件即可建立。


任何外国个人或实体,可单独或伙同另一外国个人或实体设立代表处。代表处是外国当事人的一个完整组成部分,所以无法人地位,但有责任遵照驻在国的法律从事活动。代表处按创建人的指示进行工作。代表处不能进行弹药和武器的业务。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商业、金融、银行和保险业的市场调查,以及合同执行前的初始准备工作。塞尔维亚国家经济关系部作为主管单位,办理申请建立代表处的审批工作。注册建立代表处,要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创建人名称地址、代表处名称和注册地址、业务范围、经理名称、雇员人数。代表处只能经营注册的有关业务。所以代表处要求提交年度报告(次年3月31日),阐述他们的经营活动和雇员人数。


根据公司法,国内和国外实体可在塞尔维亚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商业实体(公司)的一个完整组成部分,不是一个分开的法人。分支机构以创建人公司名称和账户开展业务。分支机构的注册由公司注册署负责办理,注册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 组建分支机构的决议

--- 指定常驻代表的决定

--- 常驻代表的签字证明

--- 由相关机构(商业法院或商会)出具的原创公司的组建证明和被认证的翻译文本

--- 创建公司银行账户的证明号码

--- 创建公司的有关对分支机构的责任证明书和被认证的翻译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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