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腊注册设立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希腊2190/20号法律,外国公司在希腊设立的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分公司应在希腊有固定营业场所;
2、 分公司不是法人,应以其国外总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
3、 除非有特殊限制,分公司可以从事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有业务;
4、 成立分公司需要:(1)希腊商务部批准(由省政府的分公司注册办公室颁发批准证书);(2)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3)在《政府公告》上公示分公司成立。
一、建立分公司的程序步骤
在希腊建立分公司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准备下列材料:
1、总公司的章程;
2、总公司拟在希腊建立分公司的决议,决议中要明确分公司的经营目标。该决议应经过认证;
3、总公司可投入的资本额证明。该证明应由总公司注册登记地所在国的主管部门出具,投入资本额最低不少于6万欧元;
4、总公司仍在运营、其营业执照依然有效的证明;
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6、总公司任命分公司代表或代理人的任命书,该任命书应经过公证。如果分公司的代表或代理人是非欧盟成员国的居民,他应持有希腊的居留许可证和工作许可证,如果其是欧盟成员国的居民,只要有在希腊的居留许可即可。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并经总公司所在国的公证部门公证和希腊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所有上述材料都应有希腊文的翻译件。根据总公司所在国的有关法律的规定,上述第3、4、5项证明可由商会或司法机关等部门出具。
第二步: 向所在的省政府申请由希腊商务部签发的批准成立证书。所提交的申请应与第一步骤中所述的材料一并提交。在该申请中,应说明分公司在希腊的地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外国公司成立所依据的法律。对非欧盟国家来说,还应注明公司的注册登记号。此外,还应提交已缴纳有关费用和公用费(tapet)的收据。
第三步:领取分公司批准成立证书,并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同时分公司在《政府公告》、《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录文告》中公示。
第四步:分公司在商会注册。分公司必须在商会注册并缴纳会费。在商会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商会注册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
2、希腊商务部的批准成立证书;
3、公示批准分公司成立的《政府公告》;
4、总公司章程的翻译件;
5、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外国总公司在希腊成立的分公司被认为是希腊的常设公司,因此,分公司的所有收入都应纳税。每年都应进行纳税申报,并同时递交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外国总公司在希腊分公司的利润税税率与希腊当地公司相同。
3、由于分公司使用与总公司编制在一起的j类财务报表,因此,无需进行利润分配。
4、分公司承担缴纳增值税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