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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大陆人如何在台湾注册公司

大陆人如何在台湾注册公司


注册台湾公司流程

欲取得台湾商标权并受台湾商标法之保护者,应检具下列文件向台湾之主管机关申请商标注册,并经注册公告当日起十年,取得商标权,期限届满并得延展。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申请商品或服务专案

商标图样8张

申请人为企业,提供盖有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本

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本

商标注册授权书(附中译本)

优先权证明文件(附中译本)


申请专利权


欲申请台湾专利并受台湾专利法之保护者,应检具下列文件向台湾之主管机关申请台湾专利。

宣誓书

说明书

申请专利范围

必要图式(无图式者免送)

申请权证明书

委任书

国籍证明书或法人证明文件一份

国民身分证或公司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照影本

原文说明书同式二份

其他证明文件


设立分公司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者,应先依规定取得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之投资许可后,检具下列文件,向经济部商业司申请许可及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书

其他机关核准函〈依法应先经主管机关许可者,应检附许可文件影本,无则免送〉

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函影本

大陆地区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发之法人资格证明〈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公司章程〈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股东会或董事会之议事录〈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授权书〈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指派分公司经理人授权书〈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在台湾地区指定诉讼及非诉讼代表人身分证明文件

分公司经理人身分证明文件

建物所有权人同意书正本或租赁契约影本

房屋完税税单影本或所有权状影本

在台湾地区营运资金之汇入汇款通知书、买汇水单影本、会计师查核报告书及其附件

大陆地区公司设立许可事项表〈一式两份〉

大陆地区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事项表〈一式两份〉


设立办事处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者,应检具下列文件,向经济部商业司申请许可及办事处报备:

申请书

其他机关核准函〈依法应先经主管机关许可者,应检附许可文件影本,无则免送〉

大陆地区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发之法人资格证明〈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公司章程〈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股东会或董事会之议事录〈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授权书〈须经验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在台湾地区指定诉讼及非诉讼代表人身分证明文件

建物所有权人同意书正本或租赁契约影本

房屋完税税单影本或所有权状影本

大陆地区公司许可及在台办事处设立报备表〈一式两份〉


投资人来台投资

欲在台湾进行投资行为者,投资人应检具下列文件,将所许可之出资于核定期限内全部到达,并将到达情形报主管机关(投资审议会)查核。

填具投资申请书

投资计划

身分证明、授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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