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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BVI公司及开曼公司的注册代理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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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开曼等离岸法域的一个有时被忽视,但至关重要的角色:公司注册代理人



按照BVI、开曼等法律:

(1)只有注册代理人才有权向BVI、开曼公司政府注册部门递交注册资料,成立BVI公司、开曼公司、有限合伙制基金。只要注册代理人签署同意担任首任注册代理的表格,递交了相关注册资料,BVI公司、开曼公司、有限合伙制基金基本即告成立,即BVI、开曼公司政府注册部门不对注册代理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实质审核;


(2)绝大多数BVI公司、开曼公司、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资料是保密的,只能从它们的注册代理人处获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代理人持有的内档内登记的股东信息是判断股权归属的终局性证据;


(3)注册代理只依据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和联系人的指示行事,对公司、基金的资料有保密义务;



(4)BVI、开曼的公司、基金在合法存续期间必须有注册代理为其提供服务,注册代理在持续维护公司/基金的存续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公司注册代理人都是持牌机构。以BVI为例,BVI公司注册代理人是由BVI 金融服务委员会颁发牌照的一个机构,受到BVI 合规法、反洗钱法、反恐怖法等规管。


相比较而言,香港公司的信息对公众来说是比较透明的。公众付费后可以从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上比较方便地查询到公司的章程、股东、董事的信息。


香港、BVI或开曼群岛同属于普通法系,香港公司的主要管辖法律《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和BVI公司的主要管辖法律(《BVI商业公司法案》(第2004年版)及一系列修订法案)及开曼群岛的主要管辖法律(《开曼群岛公司法》(2018年修订版)及一系列修订法案)比较类似,香港公司法也有内档,公司必须配备一名公司秘书保管公司内档,公司秘书持有的内档内登记的股东信息也是判断股权归属的终局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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