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托基金|财富传承管理|家族办公室
企业重组上市IPO

资产管理公司登记注册

资产管理公司登记注册



概述

资产管理是指“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

分类

资产管理公司分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管理方式

资产管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方式之一:直接入主,通过重组及加强主营业务来扭亏,或注入新的优质资产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方式之二:申请破产处理,最大限度收回债权。

方式之三:务实支持重组方的重组,同时寻求利益最大化。

管理策略

投资策略的风格化:要想取得杰出的业绩,就应该特行独立,与大多数人的投资策略不同,否则就很难脱颖而出。

投资策略的多元化:每一种投资策略都有对其有利或不利的市场环境,当市场对某一策略不利时,单一策略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策略的灵活性:投资策略的风格化与多元化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为协调矛盾,可以运用类似"雨伞基金"的制度安排。

投资策略的创新性:证券投资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策略创新组织,时刻注意在投资方法、投资工具、投资对象等方面展开创新。

业务范围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10条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

(一)项目投资;

(二)资产管理;

(三)投资管理;

(四)投资咨询;

(五)投资顾问、财务顾问;

(六)企业管理等。

设立条件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特性

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上来加以分析:

(一)资产管理公司是独立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一是要依法成立;二是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是符合组织体的要求,即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四是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完全符合以上要求的。

(二)其次,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一般只存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或领域。资产管理公司就是典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产管理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这主要是从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范围来加以分析的。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即组织社会资金的运动、建立或疏通资金融通的渠道。对金融机构的分类最常见的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银行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任何单位非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顾名思义是指银行以外的各种金融机构。它与商业银行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有三点:一是名称不同。前者在名称中没有银行字样。二是依据的法律不同。如资产管理公司依据的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布),而后者依据的是《商业银行法》。三是业务范围不同。前者不吸收存款和办理转帐结算等业务,后者可以。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行使的是投资银行的职能,从其业务范围看,恰好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点。

运营管理

(1)确定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根据资产管理的风险、委托人的收益偏好特征,来确定投资目标、标的范围和投资策略。

(2)制定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全面彻底的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制定资产配置策略。

(3)投资目标选择。对具体的投资标的全面分析考量,分析标的范围内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寻找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

(4)建立资产组合。确定投资资产品种及各种资产的投资数量,使基金所建立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资产管理的目标。

(5)资产再平衡。根据市场的变化,确定资产的买进和卖出,对已经建立的资产组合进行适当的调整。

(6)投资组合绩效评估。对资产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委托管理资产的收益、风险、目标完成情况等。

(7)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投资银行被要求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运作程序

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运作程序如下:

(1)审查客户申请,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文件,并结合有关的法律限制决定是否接受其委托。委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但商业银行由于不能从事信托和股票业务,因此不得成为委托人。还有一些基本要求,如个人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机构委托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对其所委托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一般还须达到受托人要求的一定数额。一些按法规规定不得进入证券市场的资金、如信贷资金、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和J国家指定专款专用的资金都不得用于资产委托管理。

(2)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中将对委托资金的数额、委托期限、收益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等做出具体规定。

(3)管理运作。在客户资金到位后,便可开始运作。操作中应做到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骗取客户收益。同时还应遵守法律上的有关限制,防范投资风险。

(4)返还本金及收益。委托期满后,按照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要求,在扣除受托人应得管理费和报酬后,将本金和收益返还委托在国际上,对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目前,我国只对资产管理业务中的证券投资基金制定了专门的法规。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