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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浅谈有限合伙和信托的区别

在新《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后,[大连瑞丰注册香港公司]随着2009年修改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允许中国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条款实施的实行,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发起私募证券基金成为可能。
根据国际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和国内阳光私募的运行特征,信托型和有限合伙型已经成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主要组织形式。
从收益兑付来看,目前市场上普遍相信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能够实现,是因为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规则,不过这一规则并无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根据市场的需要某些信托公司也逐渐的打破了这个规则。
在产品发行方面,信托公司是受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银监会会根据市场上各类产品的存量、风险,对即将发行的产品进行合理的管控之后再由信托公司发行,这属于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比较有限合伙企业来说,有限合伙产品的发行是由企业登记机关来审核的,虽然前后审查力度不一,但是后者在产品的设计上基本也是采用信托的设计,比如结构性设计,有融资方、担保方介绍,也有项目评估和抵押等等。
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势被认为是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的根本原因,但是在证券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型与信托型基金的税负基本相当。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信托产品虽然本身不需缴税,但是作为企业的基金管理者仍需缴纳营业税。如此看来,两种模式下的营业税负确实相近无疑。
最后不管从哪个角度去分析,[厦门瑞丰注册香港公司]两种制度都各有优劣势,而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领域,还是需要投资者去谨慎判断,虽然优质的基金公司,会比较注重维护自身的品牌效应,不能轻易违约,但是任何信托产品的收益都是伴随着相应的风险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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