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首日交易额4.91亿元
6月23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北京地区正式启动。在人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名字第一个显示出来,这标志着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在北京地区打响了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头炮。中信银行首批完成了4笔北京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包括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汇至中信银行国际香港分行的932万元服务贸易进口付汇、中化集团下属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汇至香港的387万元和29万元采购货款、五矿集团下属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汇至澳门的1076万元采购货款,分别创下北京地区服务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贸易项下汇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贸易项下汇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民币汇款业务第一单。试点首日,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等5家银行分别为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等8家在京企业顺利完成9笔人民币跨境结算,累计金额4.91亿元。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日前,北京召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会议,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查监督,要让企业知晓这项工作的政策、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人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地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将更好地满足在京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减低企业汇兑成本,有利于在京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发展速度,增强首都经济辐射力和带动力。 (记者 曹阳)
广西: 试点启动实现"开门红"
6月23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点在凭祥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启动,广西是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新增省区之一。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统计,当日广西共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92笔,结算金额达1.12亿元人民币,业务实现"开门红"。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盟的前沿和枢纽,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广西与东盟各国建立了多层次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有效搭建了中国与东盟政府间、企业间的多层次信息交流平台。广西与东盟各国开展了多层次的贸易、投资与金融合作。东盟连续10年成为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广西与越南边贸结算合作不断加强,人民币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开展,"边贸通"网上银行结算业务的开通,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阮英勇说,在全球经济有待复苏以及国际金融体系有待完善和改进的情况下,我们希望这将对东盟-中国贸易往来提供又一个有效的结算货币和结算方式,也给双方企业带来实际的便利和好处。(记者 徐友仁)
山东:14市成功办理结算业务40笔
近日,山东省政府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省商务厅、国税局负责同志分别传达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最新政策精神,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才利民表示,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山东开放型经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具备开展跨境结算的开放基础,重点开放战略也为试点提供了广阔空间,要进一步发挥优势,明确重点,力争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面。
才利民要求,要本着"务实有效、尊重市场、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原则,以进口业务和服务贸易为突破口促进人民币走出去,使试点工作服务于全省对外贸易和投资的需要,服务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要尽快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业务培训,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动态控制,确保试点工作运转顺畅。
杨子强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标志着人民币开始走出国门,初步承担起国际货币的部分职能,是一个历史性跨越。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无论对商业银行还是企业,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营便利和发展机遇。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快做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业务准备,加快开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产品,针对各类企业实际需求,在资金清算、贸易融资、现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样化服务。同时,要准确、及时记录和报送各类信息,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监测分析,切实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认真履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的反洗钱义务。
会上,工行、中行山东省分行负责人分别就前期试点准备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和业务发展前景进行发言。财政厅、商务厅、国税局、金融办、青岛海关、银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省级管辖行分管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才利民任组长的山东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目前,山东省内企业可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经审批的试点出口企业,出口以人民币结算,海关报关及出口退税不需提供出口核销单。
截至6月23日17时,全省已有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菏泽14市成功办理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共计40笔,金额达32607.85万元。其中,进口货物贸易32522.57万元,占比99.74%;服务贸易85.28万元,占比0.26%。(记者 温跃 朱锋)
天津:召开动员会 作出四项部署
本报讯 日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组织召开天津市试点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动员会,传达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准备情况,安排部署天津市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天津21家试点银行主管国际业务的行长、国际业务部、科技部负责人以及人行天津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扎实推进天津市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工作作出四项安排部署。
一是全面落实试点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和制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统筹安排,加强行内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妥善解决业务交叉问题,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漏洞或重叠,做到领导到位、谋划到位、安排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要抓紧做好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接入工作,组织业务人员熟悉系统环境,掌握业务操作。要深入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制定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配套制度和操作流程。要积极搭建海外结算代理网络,为境外企业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按政策要求申请人民币购售额度,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购售及铺底资金兑换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配套服务。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大型企业集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通过"抓大"启动市场,发挥大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各试点银行要及时了解企业的业务需求,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业务创新力度,推出配套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贸易结算、贸易融资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试点银行要遵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有关规定,尽职了解客户,加强业务真实性审查,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要建立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联合工作机制,为推动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试点银行要及时反馈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跨境办要及时了解掌握试点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与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推进天津试点工作创造条件。 (杜斌 李庶民)
交行:多家分行成功办理首单结算业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正式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政策,将境内试点地区从现有的广东、上海等省、市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20个省、市、自治区。交通银行各地分行快速响应,交行广西区、山东省、四川省、青岛、无锡、宁波、大连等分行领跑市场,成为当地最先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目前,交行在所有试点地区的分行均已具备办理该项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据介绍,凭借对业务发展形势及政策动向的准确评估和判断,交行早在2010年初,就在当时的5个试点城市以外,提前开始实施业务布局和客户储备,同时加大了对内对外培训力度。一方面,对客户、同业开展了多轮业务推广和培训;另一方面,对所涉试点地区分行进行了3次轮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模拟操作演练,从而使各地交行分支机构为6月22日政策开闸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于2009年7月6日启动,交行在启动当日即获"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等"七项第一",并在承继交行丰富国际业务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了"交¥通"品牌,涵盖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全线产品和客户专属服务方案,为后续业务的推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交行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出现了大幅增长。一季度,交行已完成跨境人民币业务32.9亿元,为2009年下半年发生量的15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月至3月,月平均环比增幅达168%,业务呈逐月快速上升趋势。从发生的业务种类看,除办理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项下结算品种外,交行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还为客户提供了服务贸易、资本项下、人民币NRA账户等服务,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开立了跨境人民币信用证,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了账户融资和跨境购售服务,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产品线。交行充分发挥了自身海外网络较为健全的优势,内外联动,分布于亚太、欧美地区的海外分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并均已开办该项业务。 (记者 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