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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公安机关破获系列地下钱庄案 维护金融安全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邹伟)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令人瞩目的是,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连破获多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案,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钱庄窝点,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同时,在案件背后,如何对猖獗的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予以进一步打击治理,[离岸公司注册]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金融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也令人深思。
  诈骗案牵出地下钱庄大案
  “行动!”6月2日凌晨5时许,随着一声令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宝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对一起代号为“3·06”的特大地下钱庄案展开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缴获涉案银行卡300多张,冻结涉及18家商业银行的1087个账户;经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120多亿元人民币。
  该地下钱庄进入警方视线,其实是源自一起诈骗案。83岁的陈达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已在内地经商多年。2012年初,陈达出售了在内地的工厂,[开曼公司特色]打算将6000多万元资金转回香港养老。一次饭局上,他将此事告诉了认识多年的朋友、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行长沈某生。
  “沈某生主动告诉我,他可以弄到外汇结算指标。”陈达说,2012年8月,他分三笔、每笔2000多万元,将钱汇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前两笔款项都如约汇入陈达的香港账户,但最后一笔却少给了800万元人民币。双方几经交涉,沈某生又给了175万元,之后突然辞职逃匿。
  感觉被骗的陈达将沈某生诉至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发现,沈某生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之下,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重大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根本没有所谓的外汇管控指标,他是通过地下钱庄把数千万元资金转移出境的。”专案组民警曹启南介绍。根据资金流向的脉络,专案组发现涉案的大量银行账户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结构:沈某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到陈达的款项后,短时间内即向5个账户转移资金,该5个账户随后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
  犯罪嫌疑人、36岁的广东汕头籍男子叶某城,就是5大账户其中之一的实际控制者。
  叶某城的姐姐、犯罪嫌疑人叶某莲证实,她平时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接下“生意”后,她就联系香港那边经常“合作”的下家谈好手续费;[注册意大利公司]然后,“客户”将钱打到叶氏姐弟控制的境内账户,叶氏姐弟转账给香港下家控制的账户,香港那边迅速完成港币兑出。
  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各类资金混杂,不排除贪腐赃款
  “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开曼公司上市]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说。
  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深圳“3·06”案中查处的地下钱庄,正是“跨境汇兑型”的典型代表:
  ——内外勾结、主动招揽,完成“客户”与地下钱庄对接。银行高管、普通员工和低层级的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大量涉案“客户”证实,他们之所以找到地下钱庄,是因为有银行员工或其他熟人朋友介绍。
  ——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地下钱庄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境内的“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便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客户”如果要将境外账户的钱打到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
  “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进来,但实际上交易已经完成了。”束剑平说,对于地下钱庄来说,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各自循环,通过“对敲”(平账)的方式实现“两地平衡”。
  ——家族性、老乡圈的特点明显。很多地下钱庄的犯罪嫌疑人呈现出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一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网络越庞大,非法经营的规模就越大,其非法获利也就越多。
  “借道”地下钱庄的资金鱼龙混杂,犯罪资金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深圳“3·06”案中,郑某生等犯罪嫌疑人曾协助另一起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祥将8532万元人民币赃款转移至香港。
  另据介绍,曾引起关注的高山案中,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巨额赃款转至国外。周口中储粮案中,曾任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的乔建军等人,也是利用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到国外。
  专案组民警介绍,借道地下钱庄往来的资金中,还有企业的“账外账”等“灰色资金”,以及一些个人用于出境旅游、留学、购物、大额投资等资金。部分资金可能是正常的,但为了隐瞒真实去向,不想留下痕迹,一般也会选择地下钱庄。部分涉案“客户”称,他们选择地下钱庄转账,是因为地下钱庄“诚信度”高,比银行更加灵活优惠,而且收取的手续费较低,交易额大的话还有优惠。
  专案组民警指出,这些看似便利之处和“诚信”招牌的背后,实际上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有地下钱庄骗“客户”的;也有“客户”骗地下钱庄的。另有案例表明,地下钱庄经常出现逃单、卷钱逃跑的情况。还有一些地下钱庄看中客户的钱多,由此出现非法拘禁、抢劫等严重犯罪。
  据了解,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量大且隐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多部门将联手加大打击力度
  日前,辽宁丹东破获“11·06”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超过400亿元;广东佛山破获严某等人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达200亿元;浙江温州破获李某等人跨境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达数亿美元……近期查处的地下钱庄案件中,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亿、数百亿元,资金规模惊人。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处长欧阳雄等人士表示,目前地下钱庄案件在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发生,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行各业,其危害全面加深加重——
  一方面,地下钱庄日益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涉众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案件均涉及地下钱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偷渡、贩毒、走私等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中,地下钱庄也屡屡出现。
  另一方面,地下钱庄还直接危及国家安全。有的成为暴力恐怖组织转移资金的“帮凶”;有的被贪污腐败分子所利用,成为其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工具。
  “需要强调的是,地下钱庄活动比较隐蔽,其数量和资金吞吐量难以准确统计,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欧阳雄说,要警惕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动,对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和冲击。
  “当前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实际上反映了上游犯罪的猖獗。换句话说,旺盛的市场需求,也是地下钱庄屡打不绝的一大原因。”束剑平说。
  据介绍,当前我国多个部门联手强化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治理工作。下一步,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强化线索核查、资源共享、协同打击,争取再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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