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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辉证券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50万港元

香港大辉证券一名交收主任挪用客户资产,导致客户发生重大损失。香港证监会今日下午公布的调查发现,该公司多项内部监控缺失,职员处理客户资产几乎不受监督,证监会对该券商及负责人郭辉作出谴责并罚款共5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大辉证券一名未领有证监会牌照的交收主任谭万全曾经挪用客户的资产。目前该名交收主任已被证监会暂时吊销牌照,为期18个月。目前,有关的交收主任仍然下落不明,大辉证券已将案件交由警方处理。

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辉证券出现了多项内部监控缺失,包括:管理层没有对日常营运作出充分的监督--挪用客户资产的交收主任大致上不受监督,而管理层亦没有审阅多份关乎大辉证券日常业务运作的重要报告;大辉证券没有设立合规职能并就公司的日常营运政策及程序编制综合手册等。

此外,证监会认为,大辉证券对客户的数据保障措施不足,没有妥善监控其电脑经纪系统(POP系统)的使用情况,该POP系统的交易数据容易被人篡改,而且使用者可以关闭系统的审查记录功能,以致能够在不留下任何纪录的情况下以人手方式修改数据。

对于大辉证券的负责人员郭辉,港证监会指出,他没有负责监督公司的合规职能。“他有责任确保公司设立及适当地实施有效的合规程序,但没有履行这职责。因此,郭应该为大辉证券的内部监控缺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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