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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金融账户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

CRS金融账户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


最近朋友圈里传的特别火的,就属CRS和全球征税的话题。CRS 是英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简称——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就包含了“共同申报准则”(CRS)。其主要运作方式就是每个金融机构,将非本国居民或企业的账户信息上交至本国的税务机构,然后各国税务机构进行这些信息的互相交换,一般一年一次,最终达到税务监管的目的。


香港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纳入CRS。与中国大陆一样,香港属于已经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的国家或地区中的一员。而且大多发达国家以及曾经的那些避税天堂均参与其中。如此看来若想进行合理的避税,相较之前似乎有了些难度。但是否就没有可以操作的方式了呢?也不尽然。


CRS是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定期向税务部门申报账户信息,涉及你的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而像如个人直接持有的境外房产、个人通过公司或者信托持有的境外房产,则是不受影响的,并且你持有的字画,古董等也是不受CRS的约束的,其实主要是看这其中是否有金融机构参与,所以在持有的方式上也要注意,最好咨询相关的机构,以使得这些资产还保有可以操作的空间。对于海外实体账户资金小于25万美元(个人为100万美元)的,也是无需太过担忧的。


再有一点需要知道的是,CRS并非是一份增加的税收,其实他更像是一种纠正,是对于那些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一种纠正。所以合理合法的海外资产是不必太过惊慌的。而且申报并不等同于纳税。像如购买的海外保险,上面说到保险机构也会将个人相关的账户信息申报给当地的税务部门,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保险赔款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保险理财产品带来的收益,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也是还没有缴纳所得税的情况的。如果说CRS协议生效,会危及你绝大多数的资产,还有一种方式便是获取一个税率较低的国家的国籍,这样在进行金融活动时,便可以少承担一部分税收压力。中国版CRS也很快要开始施行,个人的税务规划更加应该受到重视了。合理合法的税务规划也是对自己财富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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