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本月内提交免受《竞争法》规管的法定机构名单,大部分法定机构包括贸发局、市建局、房委会等被业界要求纳入规管的,将获豁免。但亦有极少数法定机构可能不获豁免,消息指,海洋公园是其中一个“困难”的例子,暗示它或受规管。港府并考虑需否进一步放宽商界要求提高的“低额模式”金额。
[注册香港公司费用]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在去年10月提出“六大让步”后,备受商界批评的《竞争法》审议进度渐变理想,下个争论焦点,将是哪些法定机构获豁免受规管。根据提交的草案,已预先把全数法定机构豁免受规管,但在四种情况下会重新被纳入《竞争法》规管范围。这四种情况包括:该法定团体正从事经济活动,与另一业务实体存在直接竞争;影响特定市场的经济效率;并非直接与提供主要公共服务或施行公共政策有关;没有其它特殊而强而有力的公共政策理由支持。
特区政府消息人士透露,五百多个法定团体中,绝大部分都不涉上述四项条件,毋须受《竞争法》规管,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贸发局、市建局、医管局、机管局、房委会、房协、出口信用保险局等,虽有从事经济活动,它们的盈利不会分红,只会投入继续推动公共政策,所以不会受规管。
极少数法定机构则会考虑纳入规管,据知海洋公园可能不获豁免。
部分展览公司及亚洲国际博览馆过去大力要求,在展览业占有极大比重的贸发局须纳入规管名单。消息人士表示,贸发局自六十年代开始,已负起推广香港贸易工作,即使部分展览亏蚀,仍继续举办,是维持香港展览业竞争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看的,不只是本地几家公司竞争,而是新加坡、上海、内地不同城市与香港展览的竞争。”
但亚博于2010年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提到,[香港公司做账报税]贸发局职员曾向亚博透露,贸发局与会展母公司宝利城存有“无竞争权”协议限制,在1988年到2028年的期间,双方同意不会参与发展香港其它展览设施。消息人士未证实该协议是否存在,会展与贸发局的协议如被投诉违反《竞争法》,可由财政司司长辖下的“竞争政策咨询委员会”处理,贸发局也有义务协助竞争事务委员会调查。
消息人士强调,特区政府作为亚博大股东,会要求贸发局多使用亚博,及协助改善亚博的交通配套。而且,贸发局每年也会在亚博举行新展览。
四大商会早前联同地产建造商会,要求特区政府再提高“低额模式”的金额,即如非触犯严重反竞争行为,营业额低于2亿元或1100万元的企业,分别免受第一及第二行为守则规管。消息人士称,即使再提升“低额模式”的金额,也无碍《竞争法》打击围标、合谋定价、分配市场及控制产量这“黑四类”,港府有关部门可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