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在现场获悉,为实现全民医保,广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补助标准将从每人年120元提至200元,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
基药采购价将降一半
据介绍,今年全省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内首批实行阳光采购的省份,广东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仅比国家指导价降低11.51%,与湖南、安徽等50%以上降幅相差甚远。对此,广东医改办副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力军表示,广东将对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也实施新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压缩药品中间环节,特别挤压掉采购过程中的公关费用。“过去是有价无量,药企中标后不知最后能卖出多少,卖两万片和卖二十万片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投标的时候就降不下来。”他解释称,由于没有对卫生院购买药品的付款时间予以明确规定,造成药厂回款缓慢,药品成本再度上升。
张力军还透露,省政府将出台《广东省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降低药品采购价格,预计三个月后即可开始实施,届时基本药物降价将达到50%以上。
住院年累计不低于10万
据悉,今年全省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将提高到95%以上,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为保证财政到位,今年各级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20元大幅度提高到2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30元,并鼓励珠三角地区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补助标准提高使得报销比例得到提高。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有望达到70%左右,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比例不低于16万元;新农合镇、县、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5%、65%、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不低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