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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企业选择香港IPO还是香港买壳上市

香港IPO 与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计划采用的融资模式。已满足上市要求的企业,IPO是最好的选择,上市和集资可一步到位。直接IPO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强迫”公司管理层按照上市地的监管法例和市场游戏规则玩牌,但这对一些企业是难以逾越的门槛或是远水难救近火,比如,IPO有固定业绩要求,企业最好处于业绩增长期,有一半的企业最终因为业绩倒退无法上市;有的企业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税务原因无法达标,或者在复杂的重组过程中发现短时间内解决IPO的障碍有困难,以及业务重组的税务成本相当高,股东会考虑与其在不确认成败的情况下支付巨大代价,不如选择代价与成功几乎同时实现的买壳;此外,IPO对上市的时机要求很高,市场气氛不好时很难成功发行股票,例如一周的股市持续调整可以使孙宏斌的融创上市暂时搁置,有的企业甚至因错过时机而永远错过了上市的机会。


而且,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对中国企业在上市阶段的合规考量尺度相当严格,两地监管机构交流频繁,监管机构会有针对性地针对企业的软肋要求披露和确保合规,这对许多摸着石头过河的民企提出了重大挑战。有时,对需要短期大规模融资的企业而言,IPO也可谓远水救不了近火。买壳通常成为企业在IPO之外的后备方案。尤其在商务部2006年9月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十号文”)以来,民企海外上市的渠道被堵,不少难以在A股上市的企业把重点从IPO转向了买壳。


买壳的成本无疑高于直接上市,不过其优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难以替代。买壳可令企业先控制上市公司,再按时机成熟的程度逐渐注入业务,等待最佳的融资时机,无需为应付“考试”一次性付出重大的代价,无需等待而获得上市地位。但是,买壳更适合股东有一定资金实力、能先付钱买壳再解决融资需求的企业,盈科数码、国美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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