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开始,KRX开始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以吸引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在内的的外国优秀企业到韩国上市。目前外国企业在KRX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项目 | 条 件 |
上市 | 必须已在韩国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
IPO | 仅适用于大型优秀企业或拟在香港等海外股市和韩国股市同时上市的公司。 |
持续经营年限 | 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期为准,持续经营年限不得少于3年(承认转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 |
净资产 | 截止最近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0亿韩元(约8,300万人民币)以上,且净资产不小于实收资本 |
利润 | 各会计年度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本期净利润当中最小的金额为准,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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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散 | 在韩国公募的股票数量不得少于30万股 |
审计意见 | CPA出具的企业最近3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中国证监会和韩国金监会在2001年6月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安排》。KRX在2003年分别与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中国企业去韩国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