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香港/奥地利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香港于2010年5月25日与奥地利签署了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是香港所签署的第11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该协定,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资本,其股息预扣税率降为0%(其它情况下,均为10%),而其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率则为3%。

下表列出了在香港11份協定下的預扣稅率。

香港协定下的预扣税率

国家 股息 特许权使用费 利息
奥地利 0-10%(1) 3%
比利时 5-15%(2) 5% 10%
汶莱 5% 5-10%(3)
匈牙利 5 – 10%(4) 5% 5%
印尼 5-10%(5) 5% 10%
科威特 0-5%(6) 5% 5%
卢森堡 0-10%(7) 3%
中国大陆 5-10%(8) 7% 7%
荷兰 0-10%(9) 3%
泰国 10% 5-10%(10) 10-15%(11)
越南 10% 7-10%(12) 10%

注释
注 (1)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资本,其预扣税率为0%;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2)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资本,其预扣税率为5%;其它情况下,均为15%。
注 (3) 若收款人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其预扣税率为5%;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4)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资本,其预扣税率为5%;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5)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拥有派息公司至少25%的资本,其预扣税率为5%;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6) 若实益拥有人为政府,其预扣税率为0%;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7)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拥有派息公司至少10%的资本,或占至少120万欧元购置成本,其预扣税率为0%;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8) 若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25%资本,其预扣税率为5%;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9) 若符合下列条件,且实益拥有人为一家公司并直接拥有派息公司至少10%的资本,预扣税率为0%:
  • 公司股票在一家认可的股票交易所进行交易,或
  • 合资格的收款公司其至少50%的股份在一家认可的股票交易所进行定期交易。
其它情况下,均为10%。
注 (10) 若版权于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之使用或其使用权,预扣税率为5%;专利、商标、设计模型、规划图,秘密配方或工艺之使用或使用权为10%;其它情况下,均为15%。
注 (11) 若收款方为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或者是一家以公平交易销售设备、货物或服务的公司,预扣税为10%。其它情况下,均为15%。
注 (12) 有关专利、设计模型、规划图、秘密配方或工艺之使用或使用权的预扣税率为7%;其它情况下,均为10% 。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