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是什么意思?
CommonReportingStandard(CRS),即“共同申报準则”,是2014年7月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金融帐户涉税资讯自动交换标準》(AEOI标準)一个构成部分。AEOI标準旨在打击跨境逃税。
早在2010年3月,美国颁布了《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要求海外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披露该机构美国客户的基本资讯。若海外金融机构不遵循此规定,则需向美国国税局缴纳30%的预扣税,并于2014年7月正式实施。为了确保FATCA全面实施,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定(IGA),其中包括开曼群岛、百慕大、瑞士、模里西斯等“避税天堂”。
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帐户资讯(截至2016年底的资讯)将会主动呈报给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塞席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等一些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已经公开同意执行自动资讯交换。
第一批56个国家和地区将从2017年9月1日开始首次资讯交换,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等41个国家和地区将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资讯交换。
其实,CRS的实施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普通工薪阶层老百姓而言,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国家能通过实施CRS而增加税收收入的话,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有利无害。(付碧莲 / 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