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企业重组上市IPO

反避税协定 CRS、TIEA、ATIEA、FATCA 的实施

反避税协定 CRS、TIEA、ATIEA、FATCA 的实施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 TIEA、ATIEA 和FATCA, 还是最近开始实施的 CRS,如果没有当今世界的信息数字化,所有这些反避税协定都很难真正贯彻实施。从最早的 TIEA开始,全球最大的几个国家或集团在政治、经济和金融领域影响已经在反避税方面达成共识,因为这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好事,既然意愿明确,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了,而数字化的运用则铲平了所有的技术障碍。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政府的税务机构无论是像美国的 IRS 一样私有化运营,还是像中国的税务局是由国家财政支持运营,都有成本问题,必然要考虑多收 1 万美金的税,要多付出多少成本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但数字化网络化极大的降低了成本,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然后有目标地将部分“大户”筛选出来,必然获得税收上的效率最大化。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不签署这些协定,比如朝鲜,还有毛里求斯签了又退,离岸账户不能与美国直接来往。无论怎样,反避税的协约国已经炉火纯青,CRS 的签约主体是各个国家的税务局,协议产生的标准将成为各国的税法的一部分,一个世界性的政府,首先是在收税上统一起来,这个潮流无法阻挡。

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塞浦路斯、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


2018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4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地区、澳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日本、澳门、新西兰新加坡、瑞士等。


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共有78个国家已经签署该协议。另外,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即未签署《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的只有19个国家)。


    CRS 实施以来,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但国内的客户反应参差不齐,观望着居多,做出响应的举措的还是少数。笔者建议对于已经有资产结构的客户需要重新按照 CRS 和 FATCA 的标准进行重新检查,根据专业报告重新决策,对于正需要设立新的结构的客户,建议找到专业的团队,进行精确的风险分析,然后再做出决策。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