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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须知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举措,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平台。根据商资函(2010)101号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 [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0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继续先实行网上申报,后现场审核。为顺利推行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部门包括: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和市统计局。

二、年检的范围

凡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在连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管理企业均需参加年检。

三、年检的时间、内容、地点

2010年3月15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企业自3月15日开始进行网上申报,市联合年检各部门自3月15日开始对申报年检的企业进行网上初审。5月4日至5月28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5月28日集中联合办公解散后,联合年检各部门返回本局受理年检工作。

集中联合年检结束后,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分别到各局相关部门参加年检,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为便于企业参检,今年仍实行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分片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现场年检。联合办公具体区域及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旅顺口区外商投资企业:5月4日旅顺营港大酒店,电话:

86381888转。

庄河市外商投资企业 5月5日庄河市丽苑宾馆,电话:89706167。

瓦房店市外商投资企业:5月6日瓦房店宾馆,电话:85609245。

普兰店市外商投资企业:5月7日普兰店市发国大酒店,电话:83183333。

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5月10日至11日保税区管委会一楼,

大厅电话:87319963。

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5月12日至13日开发区金港大酒三

楼多功能厅。电话:87538111。

金州区外商投资企业:5月14日金州宾馆, 电话87692172。

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及未及时到属地办理年检的企业:5月

17日至5月28日在大连市工商局一楼大厅。电话:84312999转外资年检办。

长兴岛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就近到瓦房店市办理年检;花园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就近到庄河市办理年检。

各部门受理联合年检地址、咨询电话如下:

大连市外经贸局:西岗区黄河路219外经贸大厦2406。电话:83780603、83698000-2406。

大连市财政局:西岗区胜利路111号8单元9楼1号,电话:83785958,83785858。

大连市国税局:西岗区迎春街2号(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2185837。

大连市地税局:西岗区迎春街2号(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2185603。

大连市工商局: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外资处505房间。电话:84358531。

大连市外汇管理局:中山路1号人民银行710房间。电话:83888355,83888356。

大连市统计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大厦1703房间(贸易外经处)。电话:83766870。

四、企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1、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互联网分别登录下列两个网站:

(1)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网址:www.lhnj.gov.cn)进入大连市专版;

(2)“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网址:nj.dlegs.cn ),按照操作说明分别进行网上申报年检数据;

2、参检企业申报前请详阅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该说明分别登在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和“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技术支持电话是:0551-5377563;“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咨询技术电话是:0411-84358609。

3、外商投资企业在连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管理企业只需登录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进行一次性网上申报即可。无需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现场审验时,只需通过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的现场审验。

五、各部门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审验方式。

1、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市统计局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进行网上初审,各部门分别给出“通过”、“不通过”、“退回修改”等审核意见。

2、市工商局通过“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初审,并给出审核意见。

3、外汇局年检程序变更如下:

第一步,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年度外汇状况,并书面授权事务所通过外汇局直接投资系统(www.safesvc.gov.cn),向企业所属地外汇局报送审计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010年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汇局工作流程”。

第二步,企业及事务所均可通过外汇局直接投资系统查询外汇局年检审验结果,审验通过的企业可以向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报送信息,相关外汇报表可以报空表。

第三步,外汇局在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中给出“通过”(外汇局直接投资系统通过的企业均可通过商务部系统年检)和“不通过”的审核意见。

第四步,商务部系统通过的企业可以打印联合年检报关书参加现场年检。

六、联合年检各部门现场审验时要求企业提交的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请分别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和“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两个系统网站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市工商局网站需打印3份,分别报送市工商局(1份)、市国税局(1份)、市地税局(1份);商务部网站的年检报告书要打印1份,且须带有二维条码,该报告书交市外经贸局、外汇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分别签印。企业要将上述报告书连同其他相关年检材料上报各参检部门办理年检现场审验。所带年检材料要求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签字。

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企业现场不予审验。

(一)外经贸部门

1、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二)财政部门

1、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1份;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1份(在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国税部门

1、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1份(经核对后退回);

2、通过“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2份(1份留存,另1份盖章后返回用于工商部门年检);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税务登记证件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所属区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四)地税部门

1、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通过“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2份(1份留存,另1份盖章后返回用于工商部门年检);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税务登记证件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所属区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通过“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审验的审计报告原件(2009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交);

4、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该在本年度出资的企业);

5、企业住所使用证明,须提交租赁协议书或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在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首页下载)。

8、《检查记录表》(在大连市工商局网上年检系统首页下载)企业应预先填写如下内容:业户名称、注册号、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简要填写)、营业期限、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负责人或联系人在 “当事人签名”处签字并在“业户名称”栏处加盖企业印章。本表其余栏目由企业参检人员在年检现场配合工商年检人员如实填写。

9、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上述1、2、5、7、8项材料外,还须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10、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申报年检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经营项目涉及多项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齐全。

因故不能在年检截止日(6月30日)前申报年检或虽已申报但由于年检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被工商部门受理的企业,应当在6月30日前到工商部门申报缓检或说明情况,否则将按照逾期年检予以处罚。

(六)外汇管理部门

1、年检联合办公现场审验所需材料:

1)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验后返还);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验后返还);

2、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时需根据需要向事务所提交相关材料,外汇局现场年检时不再留存纸质材料。

(七)统计部门

通过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七、有关说明

1、企业在网上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要注意表格中的货币单位,注意分清人民币、美元;元、万元、万美元等区别,表中所填写的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要求以美元填写的,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美元”。必填数据不能漏项,否则初审无法通过。

2、通过网上年审的企业在打印年检报告书后应注意:封皮年度为参检年度的上一年度,如填报时间为“2010年X月X日”,年度应为“2009年”。其中,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年检报告书页面必须带有二维条码,内部无“样本”字样,封皮盖上企业公章,否则无效。

3、“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中的数据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年检报告书及财政报表”。企业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遇有问题请与外经贸部门沟通(电话:83780603);填写财政报表时遇有问题请与财政部门沟通(电话:83785958)。

4、填写年检报告书中的“出资情况表”时,注册资本未缴齐的请将具体原因填写在“欠缴出资原因”栏中。填写“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时,无营业收入、无纳税总额的请将具体原因填写在表中“亏损及非正常生产原因”栏之中。

附件:2010年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汇局工作流程

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附件:

2010年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外汇局工作流程

为做好2010年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一步——年度审计:根据“先审计后年检”原则,参检企业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上一年度外汇收支、财务报表和外汇登记情况进行审计,同时书面授权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报送相关审计信息。

第二步——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和授权后,为企业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步——申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和授权后,将审计信息通过直投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发送外汇局,完成企业年检数据申报。如发现企业存在未变更事项,则停止报送审计信息,要求企业先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再继续报送审计信息。

第四步——系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在申报过程中,直投系统根据预先设置的审核条件自动将企业审计数据与外汇局现有系统(如FDI系统、ODI系统等)的业务数据进行核对。

第五步——人工确认:外汇局通过直投系统外汇局端接收到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审计信息后,确认年检通过或不通过,通过的由外汇局直投系统向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相关电子证明文件并在联合年检系统中将其外汇年检信息通过。已参加外汇年检的企业仍需参加联合年检,但无需填报外汇状况表。

外汇局各分支局年检咨询电话:

大连市分局:83888355 83888356

金州支局: 87935283 87935286

瓦房店支局:85627139

普兰店支局:83132344

庄河支局: 8983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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