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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的有关要求,确保我市网上联合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知》。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部门包括商务(招商)、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共七个政府职能部门。

二、年检的范围

凡200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法定地址在我市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参加联合年检。

三、年检的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企业自3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申报,联合年检各部门自3月10日开始对企业进行网上初审。外汇部分年检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至6月30日。4月27日至6月9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现场审验企业证照和有关材料。

四、企业申报方式

企业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类企业按照操作说明通过互联网登陆湖南省联合年检系统(网址:www.hnlhnj.gov.cn)或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点击湖南省专版(网址:www.lhnj.gov.cn )、湖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网址:nj.hnaic.gov.cn)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afesvc.gov.cn] 2010年外汇年检专题分别进行下载和网上申报。申报前请详阅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该说明分别登在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www.hnlhnj.gov.cn和湖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nj.hnaic.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填写外汇年检信息的说明及提交相应电子数据的操作指引。

特别关注:企业注册地址处在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企业,上报数据选择部门时,商务部门请选择开发区所在市商务(招商局)然后再选择所在开发区上报企业数据,长沙市经开区、高开区所在企业直接选择所在开发区上报数据。

五、各部门审核方式

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审验方式。

1、商务(招商)、财政、税务、统计、外汇等部门通过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进行初审,各部门分别给出“通过”、“不通过”、“退回修改”等审核意见。

2、工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分别通过湖南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和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进行初审。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系统进行审核。

3、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请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同其他相关年检材料上报各参检部门办理年检审验手续(注:年检报告书数据必须与网上一致,否则将退回重新审核。)

4、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委托承担其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填报并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以下简称“电子数据”)。外汇局原则上不再收取外汇年检信息的纸质材料(以下简称“纸质材料”)。如对会计师事务所代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并提交的电子数据存在疑问的,外汇局可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协助。

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填报并提交电子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外汇局提交纸质材料,并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登陆直接投资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端口,向外汇局提交电子数据。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对应的内容一致。

六、企业向联合年检各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商务(招商)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2009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对后退回);

3、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4、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出资的和超过出资期限欠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二)财政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9年审计报告原件(会计报表格式请登录长沙财政网”工作报告“栏目[网址:www.csczj.gov.cn]下载。)

(三)外汇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书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外汇年检系统向外汇局报送电子数据,经外汇局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外汇年检,无需参加外汇现场年检,无需提供纸质年检材料。企业自行申报外汇年检电子数据的,仍需向外汇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09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9年度的所有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外债的还应提供外债签约表、变动反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现场提交纸质外汇年检材料请直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长沙市蔡锷中路2号B座806)办理。

(四)国税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国税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五)地税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地税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主管的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以上打印的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指从湖南省联合年检系统打印的报告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工商网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打印下载之年检报告书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审计报告原件;

4、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在本年度出资的和超过出资期限欠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5、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经营项目涉及多项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齐全;

7、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其它应提交的文件。

七、有关说明

1、企业从网上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完整,特别是注明必填数据不准漏项,否则初审无法通过。

2、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集中办公结束后,没有完成审验手续的企业分别到各相关部门审验,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长沙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仍实行省、市联合办公,集中受理,办公地点为: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集中办公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至6月9日(节假日不办公),每周集中2天(星期二、星期三);集中办公点联系电话为88665152(商务),88665058(工商)。对长沙市辖四县(市)、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见附表。

联合年检部门赴四县(市)、国家级开发区 上门年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 位 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商务局

88666055,88666056

财政局 88665792 88665735

国税局

84185535

地税局 85118118-6410

工商局

88665058

统计局 88668102

望城县

4月29日

望城县招商局一楼会议室

梁捍红 88085450

长沙县

经开区

5月7日

经开区管委会大厅

赵春丹 84020191

高新区

5月14日

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大厅

罗 婧 88995101 88995019

宁乡县

5月21日

宁乡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

李春才 88980035

浏阳市

5月28日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三楼市招商局会议室

谢 安 王 宁 83683002 82876870

联合年检各部门办公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省、市联合年检办公窗口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二楼

电话:88665152、88665058

2、省商务厅外资管理处

顾卫民、易彦妮

长沙市五一大道80号

电话:82287115

3、省工商局外资处

潘晓峰、周慧

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

电话:85693097、85693093

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处 许 斌、何 方、熊 敏

蔡锷中路2号B座806号

电话:84301785、84301611

5、市商务局外资管理处

于 意

市政府大楼10楼1036室

电话:88666055

6、市工商局外资处

薄京梨、唐建策、梁立庆

市政府二办公楼二楼

电话:88665058

7、市地税涉外分局征收管理科

吴小兵、邓 倩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

电话:85118118-6411、6410

8、市国税直属分局征收管理科

敬春梅、黄 征

韶山北路269号市国税直属分局

电话:84185535

9、市财政局外经处

龙 铭

市政府第二办公楼505、506室

电话:88665792、88665735

注: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为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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