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
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自2010年4月11日开始,参加外汇年检时,外商投资企业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自行登陆国家
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下载和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及相应的用户手册,并按照手册要求向所在地外汇局填报并提交《登记表》电子数据。外商投资企业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端提交《登记表》电子数据的,无需向外汇局提交年检纸质材料。如外商投资企业自行提交《登记表》电子数据的,仍需向外汇局提交以下外汇年检材料:
1、 联合年检报告书;
2、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3、 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
4、 企业在年检年度出资的验资报告;
5、 有外债的企业应提供外债登记证、签约表、变动反馈表。
由于企业自行申报手续较为繁杂,鼓励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现场提交纸质外汇年检材料请直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长沙市蔡锷中路2号B座806)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