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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概念: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管理保险基金,目标是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般由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起成立。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至少有一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该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应当具备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其中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和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等条件;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偿付能力要求;资金运用部门集中运用管理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低于80%;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设有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具有完备的投资信息管理系统等。

此外,《规定》还要求,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三、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四、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拟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筹建方案;

3、股东的基本资料,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1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股东的证明材料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拟设公司的筹备负责人名单和简历;

6、出资人出资意向书或者股份认购协议;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我国有哪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我国共有中国人寿、人保、平安、泰康、太平洋、华泰、太平、新华、中再等9家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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