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4、 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5、 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6、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 7、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