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办法最主要的风险有3个
a) 一旦这种做法日后被相关税务单位掌握,就会面临被要求就所逃避的相关金额补税等处罚。
b)将资金转去不在CRS名单中的司法管辖区之后,若是日后资金希望回到AEOI的系统里面,有可能面临解释资金来源合法性的困扰。
c)美国的FATCA也不比CRS差好吧。
打击国际逃税行为可以说是世界各国的意愿,在G20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AEOI标准。连塞班岛和巴拿马都承诺执行了,没有加入CRS的地区越来越少,把钱放在非申报区只是暂时性的,若干时间以后,你依然要面临CRS的问题,小编重申,打击国际逃税行为可以说是世界各国的意愿,没有哪个地区或国家敢于对抗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说”yes“的东西。
如果,那个时候你所”藏钱“的地方也进入了CRS或者类似的逃税打击范围,或者说你将钱再次转移到其他情报交换区域的时候,那么,你极有可能进入黑名单( “Black List”) ! 届时,你将会面临严格的反洗钱调查。而负责制定国际反洗钱标准的FATF,已在2012年建议将逃避税(taxoffences)作为反洗钱的前提。其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士、香港、新加坡等都颁布了规定对FATF的建议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