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是国家为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程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制度。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3.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而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和内地联系日益密切,由香港机构产生的文件用于国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要将这些文件有效合法的在国内使用,就需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方案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8、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
10、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12、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它分为企业证明书类别与个人证明类别。
香港公司资料文件、香港结婚证、香港出生证明(声明书)、香港委托书、香港房产证、香港个人声明、香港身份证、回乡证等进行公证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要先经中国委托人公证 ,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公司,企业法人从事经贸活动所需的下例文书,事实公证:
法人资格,商业登记证,行业许可证公证
公司章程,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公证
董事会决议,董事名单公证
公司资质,资金,经营业绩,财务报表,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信证明
任命书,授权书,委托书公证
申请书,承诺书,声明书公证
商标注册证明,产品检验证明,产品生产批件公证
判决书,仲裁书,申请执行书公证
公司纳税公证
公司未破产公证
公司印章,公司负责人签名,印章公证
瑞丰德永(Richful Deyong)2008年始创于香港,系卓佳(Tricor)集团成员,是亚洲具有领先地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全球21个国家/地区47个城市设有办事处,拥有2500多名员工,服务超过30000客户,1300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500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名列财富杂志500强企业超40%及众多跨国知名公司。
服务涵盖:上市公司秘书、新股上市及股票登记、债务托管及受信,财富管理,海外信托和基金会设立,香港及离岸公司注册,特许牌照申请,企业架构,财税咨询,会计安排,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综合性商务、企业及投资者服务等领域。
拥有丰富知识的精英团队,为客户提供全球化业务发展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瑞豐德永是“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为行业树立品牌典范”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秉持“全球化运营,国际化标准,致力于每一位客户的满意和成功”的服务宗旨,务实为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拓展价值版图。
瑞豐德永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