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德永(Richful Deyong)2008年始创于香港,系卓佳(Tricor)集团成员,是亚洲具有领先地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全球21个国家/地区47个城市设有办事处,拥有2500多名员工,服务超过30000客户,1300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500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名列财富杂志500强企业超40%及众多跨国知名公司。
有的企业主在香港注册公司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运营这家香港公司,既不注销也不转让,采取的是放任不管的方式。但是瑞丰德永顾问提醒您,这样的放任不管,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很有可能违反香港对于香港公司的管理条例。轻则导致罚款,重则会影响出入境甚至追究刑责。
那对于不想继续持有的香港公司应该怎么办呢?瑞丰德永顾问为您详细讲解应该如何处理不想要的香港公司:
首选的方案便是注销该香港公司。要注销一家香港公司,首先要准备董事决议书,同意注销香港公司,并填写NDR1文件。然后向香港公司注册署申请撤销注册,香港注册署会在两次公示无反对后,批准撤销该公司的注册,自此该香港公司正式结业。但原公司持有人必须在结业日期起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处发出书面通知(若没有及时递交通知,将被判罚5000港币及1年监禁)。
要注销香港公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截至申请注销之日,该香港公司已有3个月或以上没有任何营业活动;
没有任何未办结的法律程序(即不属于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公司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该公司;
没有任何未偿还的款项,包括税费及其他行政性收费(包括商业登记证费用及周年申报的逾期罚款);
必须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书面通知书》(这就要求公司没有任何未报的税务,未缴清的税务,未回复的查询文件等);
瑞丰德永顾问提示您,通常注销一家香港公司,约需要6个月时间办结所有程序。
由于注销一家香港公司涉及的业务较多、流程繁杂,瑞丰德永顾问建议您应提前准备好各项文件,同时应留意香港公司是否有未缴纳的政府相关税费,以防注销不成功而导致浪费时间和资源。瑞丰德永顾问植根香港,有20余年的香港公司服务经验,能为您提供香港公司自成立至注销的全流程商业服务,若您有任何香港公司管理疑问,均可以向瑞丰德永顾问的商务经理询问,我们必将竭诚为您服务。
服务涵盖:上市公司秘书、新股上市及股票登记、债务托管及受信,财富管理,海外信托和基金会设立,香港及离岸公司注册,特许牌照申请,企业架构,财税咨询,会计安排,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综合性商务、企业及投资者服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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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豐德永是“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为行业树立品牌典范”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秉持“全球化运营,国际化标准,致力于每一位客户的满意和成功”的服务宗旨,务实为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拓展价值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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