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公司法的规定,凡成立香港公司,均需要一名董事,在2014年3月之前,香港公司董事允许是法人团体和自然人,而到了2014年3月之后,香港公司均需要至少一名自然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香港公司董事也是真正意义上的香港税务居民,因此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承担缴纳薪俸税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享受香港税局的免税额度。
在2014/15财政年度,香港税局给出的个人薪俸税免税额是财年内10万港币,已婚则双方纳入合并计算,同时还有子女、社会赡养与个人进修等多重免税政策。
香港公司董事若发生漏报税、少报税、客观免税事实不成立的情况,香港税局将作出一定的惩罚。若被香港税局发现并通知后,董事再自行将所有违反的事情上报,将被处以35-100%的罚款。自香港公司董事收到报税表之后,需要认真对待,将个人入息如实填写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