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职责:
1、多重性角色:在没有实施保荐人制度的国家或地区,承销商既负责股票发行,又是发行人的财务顾问,且往往还是发行人上市的推荐人。如果发行人向全球发行股票,承销商又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全球协调人。
2、商榷重大事宜:与发行人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3、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如发行股票数额较大,往往由多个承销商共同承销。主承销商应承担承销团发行股票的管理。
4、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
5、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
6、包销未能售出的股票。
7、做好发行人的宣传工作和促进其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8、其他跟进服务,如协助发行人筹划新的融资方式或融资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