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选择ADR考虑因素:
1、对于业绩优良,但是国际知名度较低,对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缺乏经验的国内企业,可以选择以ADR形式进入美国市场。因为对于这种形势SEC的要求较松,发行企业无需完全遵守SEC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不必改变公司的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对于多数B股企业而言,选择一级ADR或二级ADR都是可行的,发行公司利用现有的股东基础和境外筹资经验,其ADR更容易被美国投资者们接受。
3、对于大型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及业绩良好的骨干企业,能被美国投资者接纳,可直接选择三级ADR在美国上市,筹资或首次发行。
4、对于只求在美国筹资,但并无意在美交易其证券的企业,宜首选144A(RADR)私募。